11月17日,東旭光電公告稱,公司應於11月17日稱,由於公司流動性緊張,致使未能如期兑付本期債券應付利息款項。這筆應付的利息總額是6600萬元。
然而,讓人疑惑的是,東旭光電今年三季報賬面上仍有94.6億元的貨幣資金,但如今付息時點來臨,卻還不起6600萬元的利息。
同樣的情況,東旭光電已經不是第一次出現了!
2019年11月,東旭光電報告期內貨幣資金超過183億元,卻無法支付20億元的到期債務。違約之後,深交所就要求東旭光電詳細説明具體原因。
但東旭光電拖了8個月後,才在今年7月才回復了深交所的問詢。東旭光電錶示,當時貨幣資金總額為139.14億元,其中,可隨時支取用於歸還借款本息的資金為2.55億元,使用受限和專項資金合計為136.6億元。也就是説,雖然東旭光電有錢有現金,但可用來還債的資金卻並不多。事實上,與曾經的白馬股康得新十分相像的是,東旭光電“存貸雙高”的現象早已被市場質疑。
曾經的電子面板行業“大白馬”、新能源行業新鋭東旭光電,現在還面臨着營收下滑、持續虧損的局面。東旭光電錶示,公司正在積極採取措施,加強自身經營,努力提高償債能力,並積極與債權人協商,最大程度保證債券持有人的利益。
至於如何保證,東旭光電也沒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