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董明珠在參加節目的時候,就被一名女大學生問道:“您心目中最理想的兒媳婦是怎麼樣的?”
主持人調侃:“如果聽聞你是婆婆,那不得嚇得直哆嗦。”
董明珠則説:“不會,誰要當了我的兒媳婦,一定會非常幸福。”
被問到對兒媳有啥要求,董明珠説(大意):“我覺得你儘量不要去苛刻地要求這些,他(兒子)有他的要求,他有他的標準,(他的)生活是自由的。只要他們夫妻倆相敬如賓,他們滿意,那就是最好的!”
這個問題,董明珠經常會被問到。
之前還有女主持人問她:“對兒媳婦有啥要求?”
董明珠回答(大意):“不是真的,只是假設啊。我覺得女孩子獨立、有追求就好了,其他沒什麼要求了。”
在一次採訪中,董明珠也説她從不干涉兒子的選擇,不會讓兒子成為自己的影子,鼓勵他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9月22日,在最新一期的新浪財經《至少一小時》欄目中,董明珠又被主持人問道選兒媳婦的標準。她只好再次回答,她沒有要求,只要兒子覺得好就行,她相信兒子的眼光。她也不會用太完美的標準去要求別人,因為自己可能也有很多地方被別人看不慣。
看了幾個採訪,我當時就在想:為啥人們會問董明珠這個問題呢?是潛意識裏覺得做她的兒媳婦一定很難嗎?
事業上做得成功、在職場雷厲風行的女性,好像特別容易被人預設為“不好相處的婆婆”(男性就不大會被預設為不好相處的公公)。
可問題是,很多成功女性擁有的一個大特質就是“拎得清”,而“拎得清”必定包含“有界限感”。
我們對成功女性的這種偏見,是從何而來的呢?
事實上,在無數家庭中,往往是那些在事業上一事無成的婆婆們,才真正是強勢且不好相處的一方。她們普遍沒有界限感,以控制子女為樂。在事業上找到寄託的女性,大概率上反而不愛管兒女的閒事,把家庭變成戰場。
我以前也會被前夫家那邊的親戚定性為強勢的、不好相處的媳婦,可他們理解的所謂強勢和不好相處,不過就是當我發現自己被別人干涉了生活或替我做了決定,我會反抗而已。
在這段關係中,真正強勢、缺乏界限感的人,並不是我。
我們這個社會,人們貌似特別崇拜強一點的男人,卻總是特別害怕強一點的女人。男人強,人們去攀附;女人強,人們就敬而遠之。
人們叫馬雲“爸爸”,稱王思聰為“國民老公”(相當於稱王健林是“國民公公”),卻對“當董明珠的媳婦”這事心生懼意。
女人稍微強一點,就被詛咒“婚姻不幸”;稍微自我一點,就被斥責為“自私”。而男性們做了同樣的事情,卻總是“情有可原”。
曾經,在公號講到二胎問題,我先講了個讀者的故事,接着説如果換作我是對方的處境,男方和公婆拿離婚來逼我生二胎延續香火(頭胎生的女兒),那我立馬離給他,一秒都不帶耽擱。
結果呢?還是有女性讀者説我這樣做很“自我”。
呃,這年頭的語境就是這樣:女人有主見、反抗壓迫=強勢,不肯委曲求全、不當小白兔=自私。
還有的人污名化“女強人”這個詞,抓住女強人的一點點錯處和不足之處,大秀優越感,彷彿自己做到了無私奉獻這一點,就比“女強人”偉大了。
TA們從來不想想:如果換TA們身處“女強人”的位置,可能早就活得苟延殘踹,能不能保住命都不知道。
“剩女”這個詞,也是“強一點”的單身女性被“污名化”後的結果。
不是所有的女人都有資格當“剩女”,剩女指的是物質富足、精神強大的人。
某些男人們覺得她們才是難追到手的,金錢她不缺,愛好她不少,於是出於某種目的給這種女性扣上剩女的帽子,把“年紀大”作為一種缺點攻擊她。
靠壓制、忽視、欺辱、不尊重女性來顯示自己強大,只能説明他們有雄性羣體競爭恐慌症。他們怕女性覺醒以後參與競爭,只好靠散佈“女子無才便是德”“女強人婚姻不幸”來維持自己的地位和既得利益。
生活中,我是一個極温柔的人,但在文字中,我卻特別剛硬、特別犀利。
於是,“怪不得你離婚”這種精神打壓的話,我每天收到好多條。
有時候,真是聽到我審美疲勞。我很想勸勸TA們:下回能不能罵個新鮮點的啊?比如説我醜啥的,不然我老以為網友們很滿意我的顏值。
我也發現了:不管是在城市還是鄉村,不管是在網絡上還是現實中,只要談及離婚,人們大多不是在要求男人“不要做”,而是在苛求女人“不能忍”。
還有一些惡臭男,因為我説我會和所有對我實施精神打壓的人絕交,就公開宣揚稱:娶老婆不要娶“晏凌羊”這樣強勢而自我的。
我當真是一頭黑線:他是幻想着我會帶着名下所有的房產、公司、積蓄嫁給他,給他洗衣做飯當保姆還要接受他的精神打壓麼?
正常人看到一個陌生人,誰會老往嫁娶方面想?只有滿腦子只有這件事的人,才會把路人都意淫一遍(想象如果Ta嫁給我會怎樣)。
除了渴望配種,看來他們潛意識裏沒有別的追求了。自己性飢渴,就以為全世界的女人都哭着喊着想嫁人。
我們村那幫娶不到老婆的光棍,也是這麼評價王菲的。
請問:是誰給他們的臉?
近日,我還關注到這樣一條新聞:
河南商丘劉女士(化名)爆料稱於2019年8月13日被丈夫鎖門家暴,為了逃生從二樓跳下,全身共9處骨折,腰部脊髓損傷至雙下肢截癱,至今都不能脱拐行走。
丈夫故意傷害罪已立案還未收監,他在外宣揚自己有關係根本不怕,其父親還威脅女子讓他蹲監獄出來了就殺了她兒子。女子已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7月14日第一次開庭後法院要求調解,女子正在申請再次開庭。
看到這條新聞,我挺生氣的。法院是有病嗎?都這樣了還調解個毛啊?
家暴行為如此普遍,請問這是為什麼?如果暴打家人也跟暴打路人一樣,要遭受比較麻煩的後果,請問他們在掄起拳頭前會不會三思?法律如此“和稀泥”,是為了確保劣質男的基因源遠流長嗎?
性格剛烈如我,可能會拿跳樓的勇氣毒死他。寧肯坐監牢,也要還兒子一生清淨。
當然,像我這款烈女,他們估計也不敢找。他們總是能嗅到不敢反抗的女性的氣息,然後,循着氣味找過去,就像是狼聞到了羊肉的氣味,總能找過去一樣。
但是,我想告訴大家一個基本事實:
長期以來,中國男人的生存境況不好,女性的生存境況則是“不好中的差”。
然而,男人們受到的教育是跟社會狀況接軌的,他們從小就認清了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因此,在社會競爭中,他們從小就懂得如何慕強凌弱(方法學會了,看使不使用而已)。
可是,女人從小接受到的教育卻是另一套:你要學會示弱,要激發男人憐香惜玉的心理,不要活得有血性、有狼性,這樣,你才能過得好。
只有少數人知道,對女人的這套洗腦話術,藴藏着一個巨大的陰謀:讓你弱,真的不是為了你好,而是為了方便別人凌弱。你弱,別人才有便宜可佔。男人在激烈的社會競爭中佔不到便宜,那就回到家裏來佔便宜。
長期以來,我們的男性接受弱肉強食教育,他們恃強凌弱的慣性太大,骨子裏懂得尊重女性、憐香惜玉的歷史太短。
在這種狀況下,你若還是主張女性不要活出血性和狼性,女性大概率上只有被欺辱、被傷害的份。
我從小生活在叢林法則更嚴重的農村,我想告訴大家一個我的觀察:男人家暴女人的行為,在農村非常普遍。能從男人的刀口下活下來的女性,往往是丈夫敢動她一根手指頭,她就敢揮菜刀拼命的那種“母老虎”。柔柔弱弱的,都被打殘了、打死了(自殺也算是另一種形式的被打死)。
就我身邊例子而言,男人有錢之後婚姻沒散夥的那幾對夫妻,女方都特別強悍。
有一個老前輩,都集團董事長了,在外應酬從不敢超過十二點才回家,要是喝醉了,司機也只敢送到門口交接給他老婆就趕緊撒腿跑,根本不敢多逗留。董事長老婆是湖南人,性格極其剛烈,年輕時候董事長醉酒後被女秘書送回家,她直接當女秘書面掀桌子。
另一個高管的老婆,是典型的廣式賢妻良母,柔順到不行,但據我所知,那個高管有小三、小四、小五、小六,高官夫人只能“睜隻眼,閉隻眼”。
“母老虎”“強勢女”“潑婦”等等詞彙,都是男權社會對有狼性、有血性的女性的侮辱。這種侮辱,是單向的,專針對女性的。
你見過有人罵有狼性、有血性的男性為“公老虎”“強勢男”“潑男”的嗎?
我想説的是,正是因為這依然是一個男權社會,我們女的,應該以當“母老虎”“強勢女”“潑婦”為傲。
下回,若有人罵你“母老虎”,請驕傲地回答:謝謝誇獎。
以前,有網友罵我“母老虎”“婚姻不幸的女強人”,我會生氣。
現在,我感謝人家對我能力和氣場的肯定。畢竟,不是誰都有資格做老虎、有底氣離得起婚、有勇氣當女強人。
也別再宣揚“扮豬吃老虎”的女性生存哲學了。扮豬吃不了老虎,老虎也很精的,哪那麼容易讓你吃?你不被老虎吃掉就不錯了。
不想被老虎吃?最好是自己也變成老虎。
當你真變成了老虎,那麼,你不用扮虎也可以吃豬啦。
小愚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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