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kTok在美迎來“最後期限”

11月12日是美國政府為TikTok設的最後期限,但關於這家短視頻巨頭在美業務該何去何從,截至本報昨夜付印時候仍未有一個清晰的解決方案。今年9月美國特朗普政府宣佈,除非TikTok出售其在美國的資產,否則將在11月12日前“事實性地禁止TikTok”。但這一行政令先後於9月28日及10月30日被美國聯邦地區法院叫停。其中華盛頓特區法官在裁決中表示,該禁令“很可能超出”法律界限。《華爾街日報》12日稱,有跡象顯示TikTok正準備與美國政府展開一場更長期的鬥爭。

據《華盛頓郵報》11日報道, TikTok已於前一天起訴美國政府,請求美國法院進行干預,以給其更多時間以便與美國政府達成協議。TikTok表示已要求位於華盛頓特區的一家聯邦上訴法院對要求其剝離在美資產的美國外資投資委員會進行“行動審查”,並表示該委員會沒有對該公司提出的交易提供“實質性反饋”。

據美媒報道,起訴書中還披露了一些新的細節:在此前與甲骨文及沃爾瑪達成的初步“代運營”協議被美國政府擱置後,TikTok還提交了一份新“代運營”方案。根據該方案,TikTok計劃將美國用户數據及內容審核業務外包給一個新成立的美國代運營公司,而其餘業務繼續由TikTok運營。但最終仍沒有被美方接受。

美國《華爾街日報》稱,隨着11月12日的臨近,特朗普政府對TikTok所有者的影響力似乎至少正在減弱。而如果TikTok此輪訴訟能夠勝訴,將擴大TikTok及其母公司字節跳動的法律攻勢,要求法院推翻美國政府下令剝離資產的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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