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評論|剩菜“論克罰款”之外,更要關注扭曲的供需結構

封面評論|剩菜“論克罰款”之外,更要關注扭曲的供需結構

□ 蔣璟璟

近日,“長沙一食堂退餐超125克罰1元”登上微博熱搜。據瞭解,該食堂為長沙市直機關食堂,食堂以此方式提醒大家“文明用餐,杜絕浪費”。據當地媒體報道,長沙市直機關食堂餐盤迴收處放有一個廚房克秤,一旁提示“請文明用餐,按需取食。退餐超125克,請自動刷卡1元”。(新京報)

提出“N-1”點餐模式,推行剩菜“論克罰款”,這背後所體現的,實則是從柔性倡導到實質懲戒的演進之路。的確,從邏輯上講,減少食物浪費,離不開“懲罰手段”的倒逼。但,説到具體操作層面,此事無疑又顯得複雜許多。

事實上,自助餐剩菜稱重罰款,原本就是不少市場化餐館的通行做法,但凡告知在先,這就是合乎消費自由、交易公平原則的。與之有所區別的是,此次祭出這一“大招”的,乃是長沙一家市直機關食堂的自助餐廳。其規定“退餐超125克,請自動刷卡1元”,應該説,這也是合情合理的。如果非要吹毛求疵,那麼或許可以説,這“一元”的罰款還是定得太低了,其基本是象徵意義大於實際意義。

自助餐廳剩菜“論克罰款”,無可非議。此一事件中,最值得關注的,不是這一技術性的細節安排,而是大量機關食堂內部的餐飲消費現狀。眾所周知,機關食堂普遍都是封閉運營、定價便宜。此外,很多機關職工每個月卡上都會收到“餐補”,且僅可去食堂定向使用……從過往實踐來看,這一制度設計,其實是極其不利於“反對浪費”的:機關食堂“服務內部”毫無競爭壓力,飯菜口味多不敢恭維;機關員工“餐補”只能花在食堂,往往是多點菜把錢用完的心態。

機關食堂的食物浪費,根源在於一套扭曲的供求結構。“杜絕餐飲浪費”的熱潮,剩菜“論克罰款”的手段,大概率只能維持一種階段性的“光盤”狀態。一旦“風頭”過後,一切很可能故態復萌。從根本上為此破局,必須進一步推進體制機制改革,必須打破機關食堂“自成一體”的傳統,將之開放對外,進一步接受市場的考驗。此外,對於機關職工的餐補,也應當更多奉行貨幣化補貼。讓機關職工變成正常的餐飲消費者,這對於“減少食物浪費”有着巨大意義。

在整體低效、落後的供餐模式下,剩菜“論克罰款”之類的努力,註定治標不治本。須知,餐飲浪費絕不僅僅是一個習慣問題,也不只是道德素質問題,很多時候,其根本上乃是特定的供需關係、支付結構所致。治理餐飲浪費,不是孤立議題,絕不可單兵突進,而必須以源頭性、系統性改革為之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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