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首批公募REITs提前結束募集期
高山
本報訊 深交所首批4只基礎設施公募REITs昨日發佈《關於公眾投資者募集期提前結束的公告》。根據公告顯示,截至5月31日,4只基礎設施公募REITs公眾投資者的有效認購申請份額總額均已超過公眾投資者的募集上限,公眾發售部分的募集截止日提前至2021年5月31日,2021年6月1日起不再接受公眾投資者認購申請。
根據深交所首批4只基礎設施公募REITs此前發佈的《基金份額髮售公告》,基金募集期為2021年5月31日起至2021年6月1日止,發售由戰略配售(向戰略投資者定向配售)、網下發售(向符合條件的網下投資者詢價配售)、公眾投資者發售(向公眾投資者定價發售)三個部分組成。
對於公眾投資者發售而言,若公眾投資者在募集期內有效認購申請份額總額超過公眾投資者的募集上限,實行末日比例配售。若預計募集首日有效認購申請全部確認後,基金公眾投資者募集總規模達到或超過公眾發售規模上限,公眾發售部分的募集期將提前結束。
基金管理人將按照此前發佈的《基金份額髮售公告》中的相關約定,對5月31日公眾投資者的有效認購申請採用“末日比例配售”原則予以部分確認,未確認部分的認購款項將退回公眾投資者。基金管理人將於後續公告中披露本次配售結果。戰略投資者和網下投資者的募集期保持不變,為2021年5月31日起至2021年6月1日。
市場分析指出,基礎設施基金符合上市條件的,經基金管理人向交易所申請基金上市,由交易所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上市通知書,基礎設施基金份額可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基礎設施基金採取封閉式運作,不開放申購與贖回,場外份額持有人需將基金份額轉託管至場內方可賣出。也就是説,公募REITs成立之後只能通過二級市場買賣,屆時需要注意基金的折溢價風險。
中金公司研究部認為,考慮到資本市場對於REITs產品及其投資邏輯尚不甚熟悉,不排除首批產品上市後二級市場價格出現一定波動。從境外市場來看,出現過部分REITs產品上市後類似股票大幅上漲或者下挫的現象,建議投資者理性看待首批上市REITs投資價值,避免追漲殺跌,導致投資損失。
REITs產品上市初期,為維護市場交易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交易所將對REITs產品交易重點監控,嚴厲打擊異常交易和違法違規行為,請廣大投資者樹立風險意識,秉持價值投資、長期投資理念,依法合規參與交易,共同維護公募REITs市場運行的良好環境與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