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微特稿】以色列執法部門14日公佈的數據顯示,新冠疫情暴發以來,執法部門已向違反防疫規定者累計開出58萬張罰單,合計金額達3.4億謝克爾(約合1.04億美元)。
數據顯示,受罰者中,逾半數未按規定戴口罩。執法部門迄今只收到1.76億謝克爾(約合0.53億美元)罰金,仍有關聯大約半數罰單的罰金未獲繳納。罰單有效期為三個月,逾期不繳納者需要支付滯納金。
以色列全國封禁期間規定,在公共場所不戴口罩者面臨500謝克爾(約合153美元)罰款,召開會議、舉行集會和違規營業者將處以最多1萬謝克爾(約合3065美元)罰款。
目前仍在生效、關聯防疫規定的罰款項目包括:從“紅色”疫情高危國家或地區返回者、不經核酸檢測而擅自結束隔離者,將被處以5000謝克爾(約合1532.5美元)罰款。
以色列衞生部最新數據顯示,截至14日,以色列累計新冠確診病例達848322例,累計死亡病例6441例。為有效控制疫情蔓延,政府已先後實施三次全國封禁。(完)(呂迎旭、尚昊)
注:作者系新華社駐耶路撒冷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