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本報北京1月13日電(記者屈信明、歐陽潔)為健全消費金融公司風險監管制度體系,強化分類監管,推動消費金融公司持續健康發展,銀保監會近日發佈《消費金融公司監管評級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消費金融公司監管評級要素包括公司治理與內控、資本管理、風險管理、專業服務質量、信息科技管理,各部分權重佔比分別為28%、12%、35%、15%、10%。
《辦法》強化監管評級結果運用,監管評級結果分為1級、2級(A、B)、3級(A、B)、4級和5級。評級結果數值越大表明機構風險越大,需要越高程度的監管關注。監管評級結果是監管部門衡量公司經營狀況、風險管理能力和風險程度,以及制定監管規劃、配置監管資源、採取監管措施的重要依據,也是實施消費金融公司市場準入事項的參考因素。
《 人民日報 》( 2021年01月14日 07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