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9月30日訊 今日,央行網站公佈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銀管罰〔2020〕27號)顯示,裕福支付有限公司存在9宗違法行為:1.未按規定建立、落實預付卡業務相關制度;2.未按規定落實商户巡檢義務;3.未按規定管理特約商户資料;4.網絡支付業務中,未及時發現處置特約商户轉接支付接口的情況;5.未按規定進行資金結算管理;6.未按規定開展條碼支付業務;7.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户身份識別義務;8.未按照規定保存客户身份資料;未按照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被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218.80萬元,並處罰款1234.80萬元,罰沒合計1453.59萬元。
此外,裕福支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網絡支付事業部總經理江洪波對其中6項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被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給予警告,並處罰款28.8萬元。
官網顯示,裕福支付有限公司為裕福集團全資三級子公司,成立於2010年,註冊資本人民幣3億元,擁有互聯網支付、基金銷售支付結算、人民幣跨境支付、預付卡發行與受理等業務資質。秉承“合規經營、專注客户”的理念,公司在地產社區、石化出行、金融保險、商超零售、餐飲旅遊、福利解決等領域提供場景化、個性化的線上、線下預付費卡及支付綜合解決方案。
裕福集團是一家覆蓋實業投資、金融投資、智能智慧產業投資、第三方支付支付、全國性預付卡發行與受理、科技生活服務、貴金屬銷售等多元化業務的大型綜合性集團。旗下現擁有裕福實業、裕福支付、裕福高新科技、福卡聯盟科技、裕福區塊鏈技術、裕福電子商務、裕福保理等在內的18家子公司及全國各地35家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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