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項房地產金融政策適用期限延長至2024年底

兩項房地產金融政策適用期限延長至2024年底

  圖為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大樓。(新華社發)

  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7月10日發佈通知,將此前公佈的支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兩項金融政策進行調整,適用期限統一延長至2024年12月31日。

  為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2022年11月中國人民銀行、原銀保監會聯合推出16條金融舉措。根據兩部門此次發佈的通知,其中有關政策有適用期限的,將適用期限統一延長至2024年12月31日。此舉旨在引導金融機構繼續對房地產企業存量融資合理展期,同時加大保交樓金融支持。

  據介紹,延期政策集中於兩方面,一方面是支持開發貸款、信託貸款等存量融資合理展期的政策,另一方面是鼓勵金融機構提供保交樓配套融資支持的政策。

  據介紹,政策延期後,對於房地產企業開發貸款、信託貸款等存量融資,在保證債權安全的前提下,鼓勵金融機構與房地產企業基於商業性原則自主協商,積極通過存量貸款展期、調整還款安排等方式予以支持,促進項目完工交付。2024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可以允許超出原規定多展期1年,可不調整貸款分類,報送徵信系統的貸款分類與之保持一致。

  另外,對於商業銀行按照通知要求,2024年12月31日前向專項借款支持項目發放的配套融資,在貸款期限內不下調風險分類;對債務新老劃斷後的承貸主體按照合格借款主體管理。對於新發放的配套融資形成不良的,相關機構和人員已盡職的,可予免責。(記者吳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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