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李海媛)11月7日,方正證券發佈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表示,公司股票於11月3日、6日、7日連續3個交易日內收盤價格漲幅偏離值累計超過20%,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的有關規定,屬於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情況。與此同時,方正證券也表示,經公司自查並向控股股東發函查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股東新方正控股發展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新方正控股”)不存在應當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同日,新方正控股發佈關於方正證券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有關事項問詢函的回函表示,經自查,新方正控股不存在籌劃涉及方正證券的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於未籌劃涉及方正證券的重大資產重組、股份發行、重大交易類事項、業務重組、股份回購、股權激勵、破產重整、重大業務合作、引進戰略投資者等重大事項。同時,新方正控股表示,在方正證券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期間,新方正控股不存在買賣方正證券股票或其他可能對方正證券股價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