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深交易所加快推進 首批基礎設施公募REITs項目落地

  本報記者 張 歆 姜 楠

  1月29日,滬深交易所表示,為完善基礎設施公募REITs配套規則體系,保障試點工作有序開展,按照中國證監會的整體工作部署,滬深交易所分別制定發佈三項主要業務規則,分別是《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REITs)業務辦法(試行)》(以下簡稱《業務辦法》)、《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REITs)規則適用指引第1號——審核關注事項(試行)》(以下簡稱《審核關注事項》)、《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REITs)規則適用指引第2號——發售業務(試行)》(以下簡稱《發售業務指引》)。這三項規則的正式發佈,標誌着滬深交易所推進基礎設施公募REITs試點工作取得階段性進展。

  據《證券日報》記者從接近滬深交易所有關人士處瞭解,“目前滬深交易所層面的基礎設施公募REITs各項準備工作基本就緒,部分項目入圍國家發改委的首輪反饋,滬深交易所正加快推進首批項目落地。”

  滬深交易所儲備多單優質項目

  技術系統基本就緒

  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文件多次提及支持發展REITs,推動REITs產品落地也是資本市場推動國家重大戰略實施的重要舉措。日前,證監會主席易會滿提到“提高直接融資比重”的核心任務。基礎設施REITs是直接融資工具之一,擴大REITs試點範圍有利於推動提高直接融資比重的核心任務的完成。

  事實上,早在2020年4月30日,證監會、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發佈試點通知,正式啓動基礎設施公募REITs試點工作。

  滬深交易所均對此高度重視,第一時間成立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從市場發展、業務規則、技術開發、內部規程、產品運營和綜合新聞等多個方面做好部署,全線推進。目前,滬深交易所已儲備了多單優質項目,技術系統也將於近期準備就緒。

  規則起草方面,上交所堅持問題導向,經過多輪專題研討和公開徵求意見,在借鑑國際實踐的同時,充分尊重我國市場發展規律和實際需要,着力打造“簡明友好型”的REITs業務規則體系。深交所積極推動解決試點項目中關於税收政策、國資轉讓等共性問題,確保首批試點產品平穩落地;此外,涉及項目申報審核、產品詢價發售、基金上市交易等業務的技術系統已初步準備就緒。

  據接近上交所有關人士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目前,上交所基金市場規模佔比超過交易所市場70%,品種覆蓋股票、債券、黃金、貨幣等多種資產類別,連接場內、場外,跨越境內、境外。上交所ABS資產類型覆蓋應收賬款、融資租賃、消費金融、基礎設施等全部大類基礎資產,發行規模超過3萬億元,市場規模約佔交易所市場的70%。

  同時,上交所積極探索實踐,構建了類型豐富、運行穩健的私募REITs市場。截至2020年底,上交所私募REITs產品累計發行618億元,已經覆蓋高速公路、倉儲物流、產業園區、租賃住房、商業物業等多種不動產類型;推出了首單基礎設施私募REITs,引領了境內市場儲架式產品、可擴募產品等多輪創新,所有這些工作和實踐,都為此次公募REITs試點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目前,上交所有27單優質項目由地方發改委推薦至國家發改委,其中17單入圍國家發改委的首輪反饋,在質量和數量上均處於領先地位。同時,上交所還有30多單儲備項目正在準備過程中,儲備項目涵蓋了主要基礎設施類型,基本覆蓋了全部重點區域和省份。

  深交所新聞發言人答記者問顯示,作為開展資產證券化業務和推動REITs產品創新實踐的重要平台,深交所是境內最早探索引入REITs的交易所,一直致力於推進境內REITs產品的研究、開發與創新,2014年以來相繼推出境內首單私募REITs、首單以公募基金為載體的REITs、首單物流倉儲私募REITs、首單橋樑基礎設施私募REITs等標杆產品。目前,深交所累計發行私募REITs產品近1000億元,初步形成國內規模最大、不動產類型覆蓋全、市場引領效應強和多元化投資者聚集的特色REITs板塊。

  據接近深交所有關人士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目前,深交所在物流倉儲、交通、產業園區、污水垃圾處理、數據中心、能源發電等領域儲備近40單項目。其中,有超過20單項目已由地方發改委推薦至國家發改委參與試點項目遴選,多數項目參與了國家發改委的首輪反饋,力爭納入推薦範圍。

  新規明確業務全流程

  規範和指導意義較強

  據瞭解,本次發佈的三項規則主要明確了基礎設施公募REITs的業務流程、審查標準和發售流程,對市場參與主體有較強的規範和指導意義。其中,《業務辦法》主要對上市審核、發售、交易、收購及信息披露等業務全流程進行規範,在徵求意見稿的基礎上,進一步簡化申請文件要求、優化交易機制、完善項目收購及權益變動的相關要求。《審核關注事項》主要對審核關注事項及要點進行説明,明確申請條件和標準,在徵求意見稿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基礎設施項目合規、現金流、運營年限等相關要求。《發售業務指引》主要對發行詢價、定價、配售等事項進行規範,在徵求意見稿的基礎上,進一步優化了擴募方式、網下投資者的合格條件等相關規定。三項業務規則發佈後,滬深交易所將同步做好規則解讀、宣傳、培訓和投資者教育等工作,方便市場參與者瞭解熟悉規則要求,確保基礎設施公募REITs規則平穩落地實施。

  滬深交易所表示,推動公募REITs試點是落實國家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關鍵抓手,也是自覺站位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和融入新發展格局的重要舉措。公募REITs能有效盤活存量資產,帶動增量投資,形成良性投資循環,降低企業槓桿率,提高直接融資比重,推動資本市場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同時,公募REITs為投資者提供除股票、債券、基金和衍生品之外新的大類資產配置類別,填補了當前金融產品空白,豐富了資本市場投資工具,拓寬了社會資本投資渠道。建設公募REITs市場,需要市場各方一道,齊心協力,紮實推進。

  下一步,滬深交易所將按照證監會的統一部署,全力以赴抓落實:一是做好市場就緒和首單保障工作。明確項目申報要求,引導合理安排REITs重要機制,切實按照REITs規則要求提高信息披露質量;提前籌備相關安排並評估應對措施,做好市場監測,保障REITs上市後的交易正常運營。二是做好交易機制優化和流動性建設。採用競價、大宗交易方式的同時,引入詢價、報價及協議交易等方式,開展質押協議回購等回購交易,推行做市商制度,不斷提升產品流動性。三是進一步強化項目的市場服務工作。按照“發起人(含地方政府)-管理人-投資者”三位一體的服務方案,全力做好市場服務工作。四是拓寬和培育投資者羣體。依據產品屬性,配合推動銀保監會和社保基金理事會明確REITs的投資監管政策,加快社保基金、投資基金、銀行自營、基金專户和保險等機構投資者參與投資,拓寬機構投資者範圍,培育形成專業的REITs投資者羣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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