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三河2021年7月3日 -- 近日,河北福成股份(證券代碼:600965)收到中國證監會河北監管局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冀證監處罰字(2021)2 號]。公司實際控制人李福成先生因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一案,已由中國證監會河北監管局調查完畢,並依據 2005 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條,中國證監會河北監管局擬作出以下決定:對李福成先生給予警告,並處以 8 萬元的罰款。
李福成先生表示虛心接受並堅決執行《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冀證監處罰字(2021)2 號]的相關內容,將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的學習,嚴格規範買賣股票的行為,審慎操作,在證券交易系統操作過程中謹慎確認,並將自覺遵守《證券法》第四十四條關於禁止短線交易的規定,並在未來股份交易中採取更多的交易差錯防控措施,杜絕此類情況再次發生。
李福成先生已深刻認識到本次事項的嚴重性,以及給公司和市場帶來的不良影響,向廣大投資者致以誠摯的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