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房產中介虛假房源 維護人民羣眾切身利益

隨着科技的發展,互聯網應用越來越廣泛和深入,很多房產中介也順應時代潮流,將互聯網作為租房平台發佈房源租售信息。但其中有部分房產中介,逐利性強,法制意識淡薄,為了博眼球吸引潛在客户,在網上發佈虛假房源信息,以“條件好”“價格低”誤導客户。

市民投訴供線索

近日,寶山城管月浦中隊在接到這方面的投訴後,即派出執法隊員至涉事房產中介公司調查。

城管核實嚴查處

打擊房產中介虛假房源 維護人民羣眾切身利益
打擊房產中介虛假房源 維護人民羣眾切身利益

經過執法隊員對該中介公司使用互聯網平台情況的排摸查詢和對中介公司負責人的詢問調查,發現該公司確有在互聯網擅自發布虛假房源信息的情況。根據其違法事實,執法隊員依法告知該中介公司負責人違反的相關法律法規,並當場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督促其立即整改。

中介知錯忙整改

打擊房產中介虛假房源 維護人民羣眾切身利益

該中介公司負責人稱自己法律意識不強,經法制教育後已經認識到錯誤,並表示會按要求認真整改。

經執法隊員複查,該中介公司已經將擅自發布的虛假房源信息全部撤下。

法規小貼士

《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

房地產經紀機構與委託人簽訂房屋出售、出租經紀服務合同,應當查看委託出售、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權屬證書,委託人的身份證明等有關資料,並應當編制房屋狀況説明書。經委託人書面同意後,方可以對外發布相應的房源信息。

房地產經紀機構與委託人簽訂房屋承購、承租經紀服務合同,應當查看委託人身份證明等有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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