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中國證券報】;
中國上市公司協會8月11日發佈《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履職指引》(修訂版)及《獨立董事促進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工作指引》。
《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履職指引》具體內容包括明確獨立董事的義務、獨立董事職權的行使、參加董事會會議的履職要求等。《獨立董事促進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工作指引》具體內容包括需重點關注的內部控制環節等。
中上協指出,為了更好落實《上市公司治理準則》,中上協秉承“服務、自律、規範、提高”宗旨,積極開展相關配套自律規則的制定和修訂工作。2014年中上協發佈了《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履職指引》,實施至今,所依據的部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自律規則和其他規範性文件被修訂、修正或廢止,結合最新法律規定和獨立董事履職的實踐發展,中上協對《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履職指引》進行了修訂。
同時,為更好發揮獨立董事的監督作用,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質量和規範運作水平,督促和引導上市公司提升風險管理和內控水平,中上協研究編寫了《獨立董事促進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工作指引》。中上協此前已就上述兩項指引公開徵求上市公司意見建議,並根據章程的規定提交理事會審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