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第三方支付違規問題,監管重拳出擊。8月18日,據北京商報記者不完全統計,年內央行至少已對支付機構開出41張罰單,被罰沒金額共計2.665億元,其中28張是機構涉反洗錢違規被罰,累計被罰金額高達2.634億元。從處罰類型來看,違反反洗錢規定、銀行卡收單管理辦法等是機構違規“重災區”,機構因反洗錢被罰的金額最高,而銀行卡收單和支付結算領域違規問題也較為突出。
罰沒2.665億元
超史上單年罰單總額
再現第三方支付機構被罰。據央行瀋陽分行8月11日公佈的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第三方支付機構北京暢捷通支付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暢捷通支付”)遼寧分公司、易生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易生支付”)瀋陽分公司,因未按規定履行客户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保存客户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分別被央行瀋陽分行處罰40萬元、37萬元。
同時,因對違法違規行為負有直接責任,暢捷通支付遼寧分公司總經理吳倩被罰2萬元,易生支付瀋陽分公司總經理李長民被罰2.5萬元。
針對此次處罰事件及後期整改事項,北京商報記者嘗試對暢捷通支付、易生支付兩家公司進行採訪,但多次撥打暢捷通支付電話均未獲接聽,截至發稿前也未獲得易生支付方面進一步回應。不過,從違規事由來看,兩家公司均涉及反洗錢違規被罰。
前述案例只是支付機構頻繁被罰的一個縮影。據北京商報記者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第三方支付行業年內已收到至少41張監管罰單,被罰沒金額合計2.665億元,已超過歷史上單年罰單總額。
41張罰單中,百萬級罰單有11張,被罰機構包括易生支付、銀盈通支付、開聯通支付
、中付支付、敏付科技、新浪支付等;千萬級罰單達5張,其中商銀信公司涉16項違規行為一次性被罰1.16億元,刷新支付罰單最高紀錄。
“年內央行對支付機構開出41張罰單,表明監管對支付合規工作的充分重視,反映出支付行業從重從嚴監管的態勢。”麻袋研究院高級研究員蘇筱芮告訴北京商報記者,從處罰金額、頻次等來看,今年支付罰單具有如下特徵:一是處罰頻次增加,伴隨着監管頂層制度的日益完善和監管科技水平的精進,違規機構的“小動作”已難以藏身,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二是金額屢破新高,對於違規情形惡劣、違規次數較多的“累犯”型機構,監管通過重罰表明其根治亂象的決心。
“雙罰”顯著
監管反洗錢未雨綢繆
北京商報記者梳理發現,41張罰單中, 28張是機構涉洗錢等問題被罰。今年以來,除了對機構層面處罰,監管對責任人的個體處罰力度也在加大。
具體來看,涉反洗錢問題被罰的機構中,包括開店寶、財付通、福建一卡通、商銀信、敏付科技、匯聯通、新浪支付、國通星驛等機構均未逃過“雙罰”。在單次罰單中,從商銀信員工合計被罰65萬元、銀盈通支付員工被罰65萬元、開聯通支付員工共被罰48.4萬元等案例便可窺出,監管對違規行為擔責的機構員工處罰金額也在加碼。
“從被處罰的個人類型來看,既有管理層如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也有業務部門負責人,涉及風控、運營等關鍵部門,表明監管的靶向性和精準性正不斷提升。”蘇筱芮如是評價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規定,支付機構涉反洗錢問題被罰,主要違反七大紅線,包括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户身份識別義務,未按照規定保存客户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未按照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與身份不明的客户進行交易或者為客户開立匿名賬户、假名賬户,違反保密規定、泄露有關信息,拒絕、阻礙反洗錢檢查、調查,拒絕提供調查材料或者故意提供虛假材料等行為。
觀察處罰事由,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户身份識別義務,未按照規定保存客户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未按照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已成機構被罰的“通病”。
易觀支付行業資深分析師王蓬博認為,今年反洗錢監管罰單頻出,無論是金額還是頻次均超出往年,一方面折射出機構的違規情形有所加重,另一方面也反映出監管機構的未雨綢繆,加大了對支付機構的檢查力度。在他看來,當前,因為反洗錢規則非常細,因涉及商户量廣、交易量多,客户身份識別、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報送等,仍是支付機構反洗錢工作中的攻堅難點。
轉型關鍵期
探索柔性監管
值得注意的是,針對洗錢、涉賭涉詐等支付黑灰產,多部門重拳出擊,且監管力度持續加大。中國支付清算協會近日召開防賭反賭研討會,央行、銀保監會、外匯局等多個金融監管部門表示,將進一步加強銀行卡跨境交易管理,完善支付清算業務流程,斬斷涉賭資金鍊。外匯局管理檢查司副司長肖勝指出,外匯局將繼續堅持打擊賭博,各支付清算服務主體也要進一步健全內控機制,提升科技運用水平,有針對性地加強身份識別和對涉賭資金與賬户的風控。
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除了因涉反洗錢問題被罰外,也不乏多家支付機構因為銀行卡收單、支付結算及備付金問題被罰,其中銀行卡收單違規問題最為突出,包括未備案進行收單、超範圍開展收單、未按規定進行收單銀行結算賬户管理等。
“從多次被罰機構的業務類型來看,重點業務為銀行卡收單的機構更容易踩到紅線。”對於支付機構後期發展,蘇筱芮建議,機構應從制度方面進行規範,例如針對風險較高的交易制定專門的風險管理制度,加強特約商户管理;同時需要優化合規管理架構,引入合規、反洗錢領域的專門人才,深入學習和研究合規工作的監管要求;其次,應根據制度細化落實各項措施,例如建立收單交易風險監測系統,建立特約商户信息管理系統,藉助科技手段將合規工作抓實抓細。
“最後,應警惕各項紅線,機構不得挪用結算資金,如發現可疑交易和涉及洗錢、欺詐等風險事件的,需立即採取措施;發現涉嫌違法犯罪的,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蘇筱芮稱。
不過,王蓬博也指出,當前支付行業正處於轉型關鍵期,不少機構已在向產業互聯網、傳統行業數字化改造服務等方面靠攏,但是轉型需要成本、客户及不斷的投入等,在轉型中,不少機構會迫於經營壓力,不得不向一些灰色業務方面傾斜。
在一位資深行業人士看來,罰單壓頂、經營艱難的情況下,很多支付機構的生存能力每況愈下。此背景下,監管應在增強金融風險技防能力的同時,進一步探索柔性監管。
北京商報記者 嶽品瑜 劉四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