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志科技化工貿易大客户與供應商存疑 深交所發問:是否都具有商業實質?

7月6日,《每日經濟新聞》詳細報道了達志科技(300530,SZ)蹊蹺的化工貿易業務。今日(7月16日)晚,達志科技收到了來自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公司管理部的問詢函。

記者瞭解到,深交所主要問詢了達志科技與第一大客户江蘇中冶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冶化工)及第一大供應商江蘇保華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保華國際)的交易是否具備商業實質,公司化工貿易結算方式是否存在變相佔用資金、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外,交易所也重點問詢了達志科技與其第二大客户廣州榮厚商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榮厚商貿)是否存在關聯關係,達志科技是否存在信息披露違規的情形。

要求説明貿易業務結算方式是否變相佔用資金

深交所在問詢函中表示,達志科技的客户中冶化工與供應商保華國際的通訊地址、電話、郵箱地址相同,且兩者均為貿易商。要求達志科技進一步説明,公司與中冶化工、保華國際簽署合同、發貨簽收、收付款的具體日期、具體內容,是否具有商業實質;要求説明公司的貿易業務主要客户及供應商所處位置相同且同為貿易商的原因及合理性,相關交易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7月6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3倍牛股達志科技的蹊蹺貿易業務(二):最大客户與最大供應商年報通訊地址相同》的調查報道中就曾提出質疑,中冶化工與保華國際在工商局備案的通訊地址、聯繫方式相同,且遍尋地址均不見兩家公司蹤影。此外,記者也重點梳理報道了達志科技與上游供應商、下游客户之間“奇怪”的商業模式:在化工貿易業務上,達志科技是先預付賬款給供應商,拿到化工產品後,再銷售給下游的客户,客户以商業承兑匯票等方式向上市公司回款。在整個鏈條中,達志科技處於“弱勢”地位。當時,記者也就中冶化工、保華國際存在的疑問,以及公司化工貿易業務的商業模式等問題致電達志科技尋求解釋,最終未果。

今日(7月16日)晚,深交所下發的問詢函中也提到,公司與中冶化工的結算方式為“款到發貨,合同簽訂後3個工作日內按合同總金額開具商業承兑匯票支付給供方,匯票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20日”;而與貿易業務供應商的結算方式則均為預付款結算。監管機構就此要求公司解釋與中冶化工、保華國際之間交易結算方式形成的原因及合理性,並結合近兩年貿易業務相關應收賬款回收情況及預付款商品到貨情況,説明上述結算方式對達志科技現金流產生的具體影響,是否存在變相資金佔用情形,是否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利益情形。

與榮厚商貿是否存在關聯關係?

需要注意的還有,深交所在問詢函中也要求達志科技解釋,與榮厚商貿是否存在關聯關係,公司是否存在信息披露違規的情形。

《每日經濟新聞》7月6日發佈的《3倍牛股達志科技的蹊蹺貿易業務(一):2019年第二大客户指向“自己人”》調查報道中,就重點質疑了達志科技與榮厚商貿之間的關聯關係。記者調查發現,榮厚商貿的工商註冊地址上,實際上是達志科技第一大股東蔡志華配偶劉紅霞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廣州樂田園農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樂田園)的辦公室。而且,榮厚商貿與樂田園註冊地址也相同,種種跡象表明,榮厚商貿背後有劉紅霞參與管理,而達志科技卻稱榮厚商貿是非關聯方。

7月16日晚,深交所要求達志科技補充披露,公司與榮厚商貿的歷史交易情況,包括但不限於成交日期、成交金額、交易內容及發貨簽收、收付款的具體日期、定價情況及其公允性等,並結合榮厚商貿的成立時間、主營業務內容、資金往來及回款情況等,説明公司與榮厚商貿的交易是否具備商業實質,榮厚商貿是否具備還款能力,是否存在變相佔用上市公司資金情形,並報備相關合同、收付款憑據、收發貨憑據等。

達志科技在此前披露的2019年年報問詢函回函公告中還透露,公司在2019年開展化工貿易業務中,佛山市揚特金屬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區民特化工貿易有限公司既為銷售對象同時為採購對象。公司稱與上述兩個公司之間採購和銷售的商品批次、交易時間、交易價格均有所不同,每次購銷均為單獨的貿易業務,是基於“價格優先”原則,具有商業合理性。7月16日晚,深交所對此要求達志科技補充説明,公司與上述兩家公司的具體交易明細,並結合交易明細情況,具體説明上述兩家公司同為銷售對象和採購對象的原因及合理性。

深交所創業板公司管理部還提出,要求審計機構也就達志科技的上述問題逐項認真核查並確認上市公司貿易業務的真實性及商業實質,相關收入確認、成本結轉等是否符合相關規定,對上述問題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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