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雪人股份(002639,SZ;前收盤價7.31元)發佈關於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申請終止審查通知書》的公告,中國證監會決定終止對公司2020年非公開發行股票行政許可申請的審查。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這已經是今年以來雪人股份第二次增發失敗。雪人股份於今年2月披露過一次《2020年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隨後於4月底終止,並提交了新的《2020年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然而,今年8月13日雪人股份撤回了申請文件,日前證監會對雪人股份非公開發行事項終止審核。
雪人股份表示:“公司後續將優化再融資方案,向中國證監會重新提交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相關申請文件,繼續推進項目的實施。”
今年以來兩次申請定增
今年2月25日,雪人股份披露了《2020年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擬募集資金不超過5億元,扣除發行費用後將全部用於補充流動資金,發行對象分別為張華國、陳存忠、鄭志樹、公司第四期員工持股計劃、黃成立。
值得注意的是,陳存忠為雪人股份員工且為雪人股份董事陳輝、副總經理陳玲的父親。
雪人股份在《預案》中稱:“本次非公開發行的對象為張華國、陳存忠、鄭志樹、公司第四期員工持股計劃、黃成立五位戰略投資者。張華國、鄭志樹、黃成立三位投資者均長期從事或投資與公司業務相關的產業,能夠為公司業務的發展提供助力。”
而對於陳存忠和第四期員工持股計劃,雪人股份表示:“引入陳存忠、公司第四期員工持股計劃,將進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公司競爭力,提升公司在資本市場的形象,有助於公司構建長期穩定的投資者羣體。”
隨後,雪人股份收到了交易所的《問詢函》,在回覆交易所問詢時,雪人股份稱:“經公司董事會對照《發行監管問答》認真研究後,發現公司的《2020年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與《發行監管問答》的要求存在一定的不匹配性。”
雪人股份所稱的不匹配性,源於今年3月20日證監會發布的《發行監管問答》,對上市公司引入戰略投資者進行了細化的規範性要求。
按照證監會的最新要求,戰略投資者應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能夠給上市公司帶來國際國內領先的核心技術資源,顯著增強上市公司的核心競爭力和創新能力,帶動上市公司的產業技術升級,顯著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能夠給上市公司帶來國際國內領先的市場、渠道、品牌等戰略性資源,大幅促進上市公司市場拓展,推動實現上市公司銷售業績大幅提升。
4月底,雪人股份公告終止了上述發行,併發布了新的《2020年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在新的預案中,發行對象變為了只有張華國。
二次定增遇監管“十三問”
7月14日,雪人股份收到了《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項目審查一次反饋意見通知書》。
隨後,雪人股份並未公告回覆反饋意見,而是在一個月後的8月13日,公告了《關於公司終止2020年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並撤回申請文件的公告》。
在上述公告中,雪人股份稱:“鑑於資本市場環境的變化,以及監管政策的變化,公司依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的《發行監管問答——關於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引入戰略投資者有關事項的監管要求》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經與相關各方等深入溝通和審慎分析,決定終止該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事項,並向中國證監會申請撤回相關申請材料。”
“公司後續將繼續優化再融資方案,推進項目的實施。”雪人股份表示。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證監會發行監管部對雪人股份的再融資反饋意見總計提了13個問題。涉及雪人股份財務資助、應收賬款及存貨、研發支出、固定資產轉為投資性房地產、商譽、債務、扣非淨利潤虧損、未決訴訟或仲裁、財務性投資及類金融業務、控股股東質押、董事及高管合規性、對外擔保、引入戰略投資者。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上半年,雪人股份實現營業收入約5.99億元,同比減少11.51%;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2865萬元,同比下降342.21%。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郵箱地址:[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