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退市威脅”如芒在背 黃氏四兄弟集體隱退 明發集團開始自救

由 合永順 發佈於 財經

明發集團創始人黃煥明

中房報記者 李葉 北京報道

股票停牌4年後明發集團開啓了“破釜沉舟式”自救路徑。

今年4月,明發集團創始人黃煥明辭任集團非執行董事、董事會主席兼授權代表各職務,黃麗水辭任公司執行董事。到7月17日,明發集團再度發佈公告,黃慶祝辭任公司執行董事兼首席執行官,黃連春辭任了執行董事、首席運營官兼執行副總裁等職務。

至此,明發集團黃氏4兄弟全部退出台前走向幕後。

業內人士看來,黃氏4兄弟此舉實屬無奈。從2016年4月公司股票停牌以來,明發集團的經營模式、管理層誠信、高息舉債乃至地方項目事故等問題飽受詬病,加上退市的“威脅”如芒在背,已經處於危險邊緣的明發集團不得不試圖從“源頭”解決問題。

此次,明發集團能否順利復牌保住上市公司地位仍存變數。

“上市”與“停牌”

據明發集團官網介紹,明發集團有限公司創始於1994年,是一家以城市運營為核心,以商業地產、住宅地產、酒店經營為支柱產業,並涉及工業、商貿、投資等多項領域的大型現代集團企業。2002年開始明發將戰略重點轉向商業地產的開發和運營。

同時,明發集團的商業地產起點很高,廈門第一個商業項目廈門明發商業廣場讓明發集團名聲大噪。商業也帶着明發走出廈門,開始全國化佈局。

一路順風順水的明發集團計劃上市。

2009年,明發集團成功登陸港交所,成為繼寶龍地產、禹洲集團之後在香港上市的第3家廈門民營房企。

彼時,中國房地產報記者也對其上市進行了報道。上市當天,黃氏兄弟特意將七旬母親接到香港,一起見證明發集團的歷史性時刻。黃煥明代表明發集團贈送閩南特產漆線雕“九龍瓶”給香港聯交所,並當場捐贈100萬港元給香港公益基金,支持公益事業的發展。

從上市之日起,明發集團也進入了發展“快車道”,在揚州、南京、上海、泰州等地明發集團的項目相繼落地。明發集團財報顯示,2009年至2011年,明發集團毛利率一度維持在40%-50%高水平。

營業規模擴張自然也帶動了明發4兄弟身家上漲。

2009年,廈門明發集團的黃煥明家族登上《胡潤百富榜》。到2012年胡潤髮布地方《胡潤百富榜》上,廈門明發集團的黃煥明家族資產達85億元,位列第32位,成為廈門地產家族中的首富。

誰也沒想到,緊隨明發集團的“高光時刻”到來的是“盛極而衰”的鉅變。

2013年,一度高歌猛進的明發集團突然出現業績下跌。當年財報顯示,明發集團公司權益持有人應占綜合利潤約為13.99億元,同比減少約20.7%。

2014年,黃煥明甚至被列入了“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2015年,明發集團利潤巨幅縮減至2609.4萬元,與2014年的8.29億相比減少了96.9%。

2016年3月17日,因三宗銷售交易未能提供足夠憑證,以及部分現金付款及首款未能解釋,明發集團前會計事務所普華永道對其2015年年報"不發表意見"。

這份年報也直接成為明發集團停牌的導火索。

同年4月1日,明發集團被香港證監會責令停牌,並給出四個復牌條件:對前核數師提出的事宜進行調查並披露調查結果;處理2015年財報中的審核保留意見;將所有重大資料告知市場;刊發所有尚未發佈財務業績,只有滿足上述四點要求,明發集團才有可能達成復牌條件。

停牌後仍在擴張

2016年4月29日及2018年7月27日,香港聯交所(以下簡稱“港交所”)又兩次嚮明發集團發出復牌指引,但直到2018年8月1日港交所正式發佈修訂版的"上市新規"——即倘若企業維持停牌連續12個月則可取消其上市地位。之後,明發集團才開始有了新的動作。

在這2年裏,明發集團並未放緩發展步伐。

中國房地產報記者查閲資料瞭解到,截至2018年10月明發集團佈局了長三角、環渤海等地區在內的超50座內地城市,並進駐香港和台灣地區,以及日本、柬埔寨、泰國、澳大利亞等國發展地產業務;累積投資、開發規模近3000萬平方米(含儲備土地),其中商業地產超1000萬平方米。

2016年-2018年,明發集團應占土地儲備分別為1820萬平方米、2140萬平方米、2240萬平方米,合計持有項目分別為77個、99個、116個,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明發集團應占土地儲備增長4.7%至約2240萬平方米。

佈局城市的增加和土地的擴張對明發集團的實際盈利是否起到了有利作用?不妨繼續從財報中找答案。

綜合收入從表面上看呈上升趨勢,實際上明發集團的淨利潤卻在逐年下滑。

根據財報,明發集團2016年-2018年綜合收入分別約為人民幣50.9億元、100.71億元、116.42億元,集團2018年綜合收入約為人民幣116.42億元,較2017年增加15.6%。

2016年-2018年公司權益持有人應占綜合利潤分別約為人民幣11.69億元、10.24億元、8.55億元;2018年公司權益持有人應占綜合利潤約為人民幣8.55億元,較2017年減少16.5%,且2016年至2018年集團每股基本及攤薄盈利已由人民幣19.2分減少至人民幣14.0分。

在企業淨利潤不斷下滑情況下,明發集團擴張的"後遺症"也開始凸顯。

高息舉債顯資金隱憂

今年6月1日,明發集團宣佈其已在日前完成發行1.76億美元債券。該債券本金額1.76億美元,票息22%的美元債券用於償還債務。年利率22%,期限為2020年12月5日到期。

值得注意的是,若明發集團未能如期償還這筆債務,則該美元債利息將會由22%+10%飆升至32%。若以最高利息計算,這可能是迄今為止亞洲債券公開市場裏最高融資利率。

高息發債背後,顯示出是明發集團對資金的渴望。

據明發集團2019年財報顯示,報告期內明發集團實現合同銷售113.1億元,同比下降約30.8%;綜合收入約為126.61億元,較2018年增長8.8%;年度利潤由2018年的12.891億元減少11.9%至11.359億元。

截至2019年末,明發集團總負債590.41億元,其中,流動負債545.55億元,非流動負債44.86億元,流動負債佔總負債的比重高達92.4%。

現金流方面,明發集團2019年經營性活動現金流量淨額為11.18億元,同比減少59.78%;融資性活動現金流量淨額為-36.50億元,同比大幅下降963.51%。期末現金34.88億元,同比降33.73%,而同期短期借貸64.92億元,現金短債比低於1這個指標。

在流動負債中,短期借款64.92億元,貿易及其他應付賬款160.11億元。然而,公司賬面現金及等價物僅為34.88億元,同比下降33.73%,難以覆蓋短期債務。但明發集團應於一年內及一年後償還的銀行貸款及其他借款分別約為64.920億元及5.604億元。

高息舉債背後,反映出投資者對於明發集團再融資和流動性風險的擔憂。

復牌 4兄弟“隱退”

2019年4月15日,明發集團再次收到港交所函件,增加了額外復牌條件:公司需顯示其設有充分的內部監控及程序以遵守上市規則;公司需顯示並無有關管理層誠信及╱或任何對本公司管理及營運具重大影響力的人士誠信的合理監管關注,而有關的關注將為投資者帶來風險,同時損害市場的信心;公司需顯示其所有董事均符合勝任上市發行人董事的標準,以履行上市規則第3.08及3.09條規定的技巧、謹慎及努力行事的責任。

明發集團的自救之路也正式開始。

收到港交所函件後,明發集團一口氣發佈2016年-2018年三份財務報告、調查報告補充資料等。

今年3月20日,港交所表示其正在審閲復牌呈遞文件,並要求明發集團就達成復牌條件呈遞進一步文件。

一個月後,明發集團高管迎來更迭。

3個月內,黃氏4兄弟相繼卸任,上演了一出“去家族化”的戲碼。據資料披露,黃麗水、黃煥明、黃慶祝、黃連春四人中僅有黃麗水一人是因為退休計劃而在今年4月辭任,其餘三人的辭任皆經過仔細思量、考慮集團發展歷史和未來發展方向。

此前,在業內外人士看來,明發集團無疑是一家典型的家族企業。上市以來,黃煥明一直擔任執行董事(自2019年7月15日起調任為非執行董事)兼董事會主席;黃慶祝則一直擔任執行董事兼首席執行官,黃連春為執行董事、首席運營官兼執行副總裁。其中,黃煥明為公司的核心人物,佔公司55%的股權,其餘三兄弟各佔15%的股權。

家族式管理所帶來的高度集權以及決策單一化問題等,對於企業整體經營管理的影響十分明顯。有媒體報道,針對2015年年報審計問題,2019年公佈的獨立法證調查報告顯示,明發集團多宗與其他七間公司的資金流動交易,與明發董事局主席黃煥明的三名家庭成員有關,該等親屬曾為其中六間公司的法定代表、股東、董事及擔任其他職位;餘下一間公司則由黃煥明的兒子持有。

從明發集團黃氏4兄弟的辭任中,不難看出明發集團的復牌決心。

不過,在業內人士看來明發集團前景依然堪憂。

“明發集團的復牌之路依然難言順利。”有分析人士則認為,復牌需要業績成果、財務狀況等達到相應要求,並回應2015年年報審計疑點和刊發所有未刊發年度財報層面對於明發將形成重大影響。只有將現有問題全面解決,明發集團的復牌才有希望。

當下,即便復牌擺在明發集團面前的負債高企、融資困難、利潤下滑等諸多問題仍亟待解決。

| 李葉 | 編輯:本站編輯| 2020-07-22 22:06

標籤:明發集團 黃煥明 黃氏4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