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明確標債資產認定規則 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

  新華社北京7月3日電題:明確標債資產認定規則 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

  新華社記者吳雨

  中國人民銀行3日聯合銀保監會等部門發文,明確了標準化債權類資產認定規則,並將於8月3日起施行。中國人民銀行有關人士表示,此舉充分考慮了當前內外部經濟形勢、實體經濟融資的困難、企業多元化融資需求以及防範處置風險的風險等因素,旨在促進資產管理業務規範健康發展,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

  作為資管新規的重要配套細則,人民銀行會同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起草了《標準化債權類資產認定規則》,並於2019年10月12日起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期間,相關部門共收到35家機構合計94條意見建議,在充分採納其中合理意見後,對相關條款進行了修改完善。

  此次發佈的認定規則明確了標債資產和非標資產的界限、認定標準及監管安排。國債、中央銀行票據、地方政府債券、企業債券、同業存單等明確為標債資產,無需進行認定。而新增的其他各類債權類資產,均可按相關程序進行標債資產認定;若通過認定,資管產品可投資該類標債資產以置換存量的非標資產。

  “目前,不少機構對參與申請標債資產認定態度積極,已有機構着手推動債權類資產的改造工作。”一位金融機構相關人士告訴記者,資管新規發佈以來,市場對資管產品投資要求適應性明顯增強,金融機構資管產品的投資模式正逐步轉型,非標資產投資有序壓降,並逐步轉向投資債券和存款等表內資產。

  人民銀行有關人士認為,人民銀行並未強制非標資產轉標,而是將投資標債資產的主動權交給市場機構。認定規則提供標債資產認定的路徑,消除市場對非標資產清理“一刀切”的疑慮和誤讀。這樣既有利於化解非標資產難入表、難接續的問題,又有利於非標資產的規範發展,為市場增添了彈性。

  記者瞭解到,在認定規則發佈前,有部分存量資產並未納入非標統計。針對此類資產,認定規則明確,在資管新規的過渡期內,可豁免非標資產投資的期限匹配、限額管理、集中度管理、信息披露等監管要求。但對於認定規則發佈後新增的,不予豁免。

  人民銀行有關人士表示,過渡期內保持對部分存量資產的監管要求不變,有助於推動市場平穩過渡,有效防範處置風險的風險。金融機構可以根據自身整改計劃,自主合理做好投資安排。

  業內人士認為,此次細化的認定標準與已發佈的資管新規要求保持一致,並沒有在已有的制度上“加碼”,也沒有放鬆監管要求。此前監管部門已與市場機構進行過充分溝通,對市場普遍關心、性質模糊的金融產品進行了明確認定,因此對市場影響相對有限。

  人民銀行有關人士表示,認定規則明確了標債資產與非標資產的清晰界定,有利於資管行業、金融市場的規範發展和風險防範,穩步推進資管業務轉型發展,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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