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6月28日訊(記者 牛荷)近日,中國證監會二度披露蘇州林華醫療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林華醫療”)招股書。
作為新三板掛牌企業,林華醫療此次衝刺A股IPO,雖是機遇,卻也引發了行業的關注和爭議。有媒體質疑稱,近三年,林華醫療銷售費用遠超同期研發費用,且銷售費用率高於同行業企業平均水平。
此外,招股書顯示,林華醫療還曾因頻繁股權轉讓遭證監會問詢;存在依賴經銷商渠道、產品單一等風險。
來源:中國證監會
銷售費用超研發10倍以上 高層銷售人員平均月薪超10萬
記者梳理招股書發現,2017年至2019年,林華醫療銷售費用是同期研發費用的10倍不止,且銷售費用率高於多家同行企業。
數據顯示,2017年至2019年,林華醫療銷售費用分別為1.76億元、2.03億元和 2.42億元,佔營業收入比例分別為29.25%、29.56%和30.53%;同期研發費用分別為1444.99萬元、1834.65萬元、2014.25萬元,佔同期營收比例分別為2.39%、2.67%、2.54%,不足同期銷售費用的十分之一。
記者注意到,林華醫療的銷售費用率始終高於三鑫醫療等其他7家同行業上市企業銷售費用率的平均值,其中,三鑫醫療、康德萊銷售費用率始終不足同期林華醫療銷售費用率的一半。
招股書顯示,林華醫療的銷售費用主要由職工薪酬和業務宣傳費構成,報告期內兩項費用合計佔總銷售費用比例始終超80%,而銷售人員職工薪酬卻連續3年“獨佔鰲頭”,且所佔份額逐漸擴大。
財報數據顯示,2017年至2019年,林華醫療銷售職工薪酬分別為1.11億元、1.33億元、1.65億元,佔當期銷售費用比例分別為63.06%、65.36%、68.34%。其中,2018年職工薪酬同比增長19.36%,2019年職工薪酬同比增長24.42%。
對此,林華醫療在招股書中透露,職工薪酬增長的主要原因包括在原有的獎金制度基礎上新設季度獎金,給予銷售人員更高的獎勵係數;銷售人員目標業績達成率普遍提升,獎金總額增加;針對業績突出的省區給予了較高的獎金計提比例等。
林華醫療銷售人員工資表顯示,2017年至2019年,普通銷售人員平均工資分別為19.05萬元、22.74萬元、28.25萬元;中層銷售人員平均工資分別為66.30萬元、75.69萬元、88.90萬元;高層銷售人員平均工資分別為83.85萬元、102.45萬元、141.18萬元。
相較而言,2017年至2019年,同行業企業三鑫醫療、康德萊的職工薪酬佔營業收入的比重始終未突破4%,而林華醫療的這一比例卻超過18%,且呈逐年增長態勢。
有媒體報道稱,林華醫療平均每名銷售人員為公司所創造的營收,與同行業的三鑫醫療、康德萊、威高股份平均每名銷售人員為公司創造的營收存在較大差距,因而被質疑為“高薪低能”。
實際上,在林華醫療2019年12月報送招股書後,2020年4月份,中國證監會就曾對其發佈的招股書給予反饋意見,並重點問詢了職工薪酬及銷售費用居高不下等問題。
來源:中國證監會
來源:招股書反饋意見
頻繁股權轉讓遭證監會問詢
公開資料顯示,林華醫療前身為蘇州林華醫療器械有限公司,於2015年9月整體變更為股份公司。2016年,林華醫療在新三板掛牌,專業從事臨牀血管給藥工具研發、生產和銷售。
據招股書介紹,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吳林元持有公司股份79.99%,是控股股東;吳文燕(吳林元之女)持股9.21%,擔任公司董事,兩人合計持股89.20%。而自2002年以來,吳林元一直持有公司不低於70%的股權,始終處於控股地位。
林華醫療股權結構圖(來源:招股書)
值得注意的是,據招股書披露,林華醫療在2015年整體變更為股份公司之前,曾累計股權轉讓8次,並重復變動企業性質。
2015年3月,在第7次股權轉讓中,吳林元將其2%股權轉讓給Highlight Biotech Limited,有限公司變更為中外合資企業。
2015年7月,在第8次股權轉讓中,因“吳林元訴稱其與Highlight Biotech Limited簽署《股權轉讓協議》時,協議將股權轉讓價格210萬美元誤寫為210萬人民幣,該等事項構成重大誤解,請求撤銷雙方簽署的《股權轉讓協議》”,最終Highlight Biotech Limited名下2%股權恢復登記至吳林元名下,中外合資企業變更為有限公司(自然人控股)。
2015年7月,在第三次增資中,Green Medical對林華有限增資5100.00萬元,其中,161.00萬元計入註冊資本,有限公司(自然人控股)又變更為中外合資企業。
來源:招股書
林華醫療上述一系列動作引起了中國證監會的關注。
今年4月份,中國證監會在披露的“招股書反饋意見”中問詢其歷次股權轉讓原因,交易定價依據是否公允,交易資金來源是否合法,是否存在親屬之間溢價轉讓的情形,是否具有合理性,説明自然人股東背景和機構股東的股權結構(直至自然人或國資股東),是否與控股股東、實控人、董監高存在關聯關係,是否存在股份代持、委託持股的情形;並要求其説明企業性質重複變動的原因,是否涉及税收補繳事項等問題。
林華醫療在招股書中解釋,實控人就歷次股權轉讓、未分配利潤轉增股本、整體變更等事項履行了個人納税義務,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不存在受到相關行政處罰之情形;林華醫療歷次股權轉讓主要為家庭或者家族成員之間的股權轉讓,或者為實現高管員工持股而發生的股權轉讓。股權受讓方資金為自有合法資金,不存在通過親屬溢價轉讓進行利益輸送或者股份代持之情形。
來源:招股書
產品單一、 產能利用率連續下跌
除了此前頻繁進行股權轉讓引發中國證監會質疑,記者梳理發現,林華醫療還面臨着產品單一、過於依賴經銷商渠道、產能利用率連續下跌等問題。
招股書披露的財務數據顯示,2017年至2019年,林華醫療營收分別為6.03億元 、6.88億元 、7.92億元;同期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分別為1.68億元、1.73億元、2.07億元,營收和淨利潤均持續增長。
在業績持續向好的背後,是林華醫療營收的“重頭戲”—“靜脈留置針”產品的熱銷。
據介紹,林華醫療的銷售收入和利潤主要來源於“靜脈留置針”產品。2017年至2019年期間,“留置針”類產品銷售金額分別為5.18億元、5.80億元、6.77億元,佔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分別為85.85%、84.48%、85.48%。
林華醫療在招股書中透露,公司營收對“留置針”類產品的依賴較大,如果“留置針”類產品的銷售出現問題,將給經營帶來較大風險。
值得關注的是,同期“留置針”產品的產能、產量、銷量雖在持續增加,但產能利用率卻持續下滑,分別為95.12%、91.18%、80.09%,三年下跌了15個百分點左右。
據介紹,林華醫療的產品銷售主要以經銷為主,目前擁有一級經銷商約1020家,二級經銷商約741家,覆蓋約3389家終端醫院。2017年至2019年,經銷收入佔公司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分別為90.61%、89.50%及91.80%。
對此,林華醫療在招股書中透露,隨着公司營銷網絡的擴大,對經銷商管理難度也進一步擴大,如果出現經銷商不遵從其關於銷售區域的經營秩序以及經銷商自身經營不善等情形,可能導致產品在該區域銷售出現下滑,從而影響產品銷售。
曾多次捲入“商業賄賂”事件
不僅如此,記者梳理發現,林華醫療此前還多次捲入商業賄賂醜聞。
2019年12月26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佈的“道布代受賄罪一審刑事判決書((2019)新2801刑初761號)”顯示,道布代為原巴州人民醫院裝備科副主任。2009年至2016年,道布代利用職務便利為江蘇盛韌源醫療器械有限公司經銷商李某在辦理醫用耗材出入庫手續及繼續取得“林華留置針”在巴州醫院授權代理等方面提供幫助,先後收受李某所送現金29萬元。
2016年6月21日,中國裁判文書網發佈的“扶某某受賄罪一審刑事判決書((2015)桂刑初字第00037號)”顯示,扶某某在2008年7月至2012年11月擔任桂東縣人民醫院藥械科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期間,違反國家規定,在桂東縣人民醫院藥品採購環節中,收受桂東縣人民醫院藥品供應商吳某某等5人共計人民幣56.55萬元的藥品回扣歸其個人所有。其中,2011年11月,黃某某為了銷售2000支林華牌留置針至桂東縣人民醫院,有一次其在郴州市申湘4S店找到扶某某送給他人民幣1萬元。事後扶某某在黃某某處採購了2000支“林華牌留置針”,並幫忙辦理了耗材入庫手續。
記者就上述問題致函林華醫療,截至發稿,未收到任何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