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中小行不良資產處置壓力大 違規背後竟是“虧損不起”

由 回秀蘭 發佈於 財經

外匯天眼APP訊 : “最近和一些銀行接觸,大家都聊到今年不良處置的壓力很大。”一位地方資產管理公司(AMC)業務負責人在接受第一財經記者採訪時説道,“尤其是部分中小行,面臨着轉讓虧不起、處置不得力的難題,有的農商行甚至一年的利潤可能都不夠彌補不良處置的損失。”

對於銀行而言,加大不良處置是下半年的重任,銀行正通過增加不良計提、提高不良核銷力度、提前補充資本等方式備足抵禦風險的“彈藥”。根據監管要求,今年全年,銀行系統計劃處置不良資產3.4萬億元左右,目前上半年已處置1.1萬億元,僅佔全年的三分之一左右,由此足見下半年不良資產處置的壓力。

而在不良資產處置加速推進過程中,還需注意的是,銀行違規現象頻現。據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今年銀保監繫統已發佈近70張關於銀行違規處理不良資產的罰單,涉及20餘家金融機構,其中多數為農商行。

下半年不良處置壓力大

疫情的到來,使得銀行業資產質量面臨着較大考驗,而這一考驗有可能持續到明年。在此背景下,銀行業正在加大不良貸款處理的力度。

中國銀保監會主席郭樹清8月在接受媒 體採訪時曾表示,對於不良貸款上升,銀行業持續加大了不良貸款處置力度,今年全年預計銀行業要處置3.4萬億元,去年是2.3萬億元。另外,“明年的處置力度會更大,因為更多的貸款延期,明年才暴露出來。”

數據顯示,上半年,銀行業金融機構累計處置不良貸款1.1萬億元,同比多處置1689億元;按照預期信貸損失的原則要求,計提減值準備1.3萬億元,同比增長34.4%。

一位國有大行交易銀行部相關負責人對記者表示,通常而言,銀行對不良資產的處理包含幾大途徑,一是進行清收和化解;二是出售或者債權轉讓,如轉讓給地方AMC等;三是對不良資產進行核銷;再者還有發行不良資產ABS(資產證券化)產品、進行債轉股等。其中,核銷和轉讓是目前銀行處置的主要方式。

這在數據上也有印證,據央行公佈的上半年社融數據,今年1月至6月,貸款核銷規模合計約4460億元,同比上升6.1%,其中二季度貸款核銷合計2917億元,同比上升13.83%。另外,多家銀行在此前發佈的半年報中也明確提及上半年加大了不良貸款核銷和轉讓力度。

除了核銷和轉讓外,銀行同時在加快發行不良資產ABS。Wind資訊數據統計,今年上半年,銀行業共發行了15只不良貸款ABS項目,發行金額達62.05億元,發行機構包括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招商銀行等。從發行數量、發行規模來看,此均為2016年不良資產證券化試點重啓以來的同期最高。

儘管如此,仍不可忽視的是,疫情帶來的衝擊還未緩解。“未來,不管是大行還是中小行,不良還可能加速暴露。”前述交易銀行部相關負責人説道,“因此對於銀行來説,要提早謀劃、未雨綢繆,在建立嚴格資產分類的基礎上,加大壞賬核銷、撥備計提、補充資本等。整體而言,銀行不良資產的處置相對可控。”

按照監管提出的全年處置3.4萬億元的目標計算,上半年已處置1.1萬億元,僅佔全年的32.4%(去年同期佔全年的40.5%),那麼下半年將處置2.3萬億元,是去年全年的處置規模水平,同比多處置接近1萬億元的規模。

這意味着,下半年銀行面臨的不良資產處置壓力仍在加大,銀行核銷、清收、轉讓等處置力度均要有明顯提升。華西證券銀行業首席分析師劉志平分析,下半年預計銀行核銷不良9300億元,同比多核銷約3000億元;另若按照下半年同比多處置接近1萬億的規模計算,下半年其他不良處置手段將合計多處置7000億元的規模。

劉志平還稱,這將使得銀行整體信用成本進一步提升,不過在不良壓力邊際緩和下,提升幅度相對有限。受此影響,預計2020年銀行淨利潤增速或將進一步下滑;此外,下半年在處置力度加強背景下,銀行資產質量有望改善,伴隨經濟的逐步修復,不良拐點或將提前顯現,預計最早三季度可以看到不良率的企穩。

中小行頻現違規處置不良

在銀行加大不良資產處置的同時,值得一提的是,銀行違規現象頻現。據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今年銀保監繫統已發佈了近70張關於銀行違規處理不良資產的罰單,涉及26家金融機構,其中,中小行佔比超八成。

從中小行違規方式上來看,可謂五花八門,比如貸款資金挪用於認購該行股份及不良資產;通過信託計劃回購實現不良資產虛假轉讓出表;借道銀行、企業進行不良資產非真實性轉讓,實現不良貸款虛假出表等。

前述地方AMC業務負責人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中小行成不良資產違規處置的重災區,主要原因可能在於“虧損不起”。如對一些農商行來説,不良資產賣斷打折力度很大,1個億的資產能賣到3000萬都算不錯,相應的,銀行將形成鉅額虧損。

“有時候一家股份行的分行利潤都扛不住,更別説這些地方小行了,甚至有的銀行一年的利潤不夠不良處置的損失,因此只能先放到表外,再慢慢處理。”該人士進一步説道。

也即是銀行的利潤支持能力決定着該行不良資產處置的程度。農商行主要由地方信用社改制而成,受限於法人治理能力和資產運營能力等多重因素,抗風險能力較弱,在面對不良資產時,多數小銀行的經營利潤覆蓋不了虧損,直接影響了其進行資產轉讓的動力。再加上這些銀行在資產處置方面的專業性差,人才匱乏,資產質量相對大行來説較差,因此處置效果並不理想。

而對於地方AMC來説,前述地方AMC業務負責人稱,農商行不良資產的性價比相對較差,因此資產包的轉讓或出售較難。“通常而言,農商行資產情況比較複雜,牽涉了太多地方政府和地方擔保公司,涉及到處置時,地方保護主義更強,難度更大。”

目前,業內的共識是,相比國有大行和股份行,中小行面臨着更大的不良資產處置壓力。某民營銀行金融市場部人士告訴第一財經記者,一方面,中小行風控能力相對偏弱,資產出現風險的概率較大;另一方面,中小行區域性特點明顯,區域性風險具有傳染性,集中爆發對其影響較大;再者,中小行的整體客户質量相對較差,風險暴露偏多。

不過,中小行也在積極求變,拓展處置渠道,如廣東四會農商行、山西澤州農商行、山東諸城農商銀行等部分中小銀行推出了“搭售”不良資產的定增方案,即在定向發行股份的同時,要求認購股份的投資人購買不良資產,利於銀行在短期內消減不良壓力。

此外,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銀行研究中心主任曾剛日前發文稱,討論不良資產的處置,不應再繼續侷限於銀行業,而應將不良資產行業的概念,從傳統狹義的銀行不良資產(表內違約資產),擴展到更為廣義的特殊資產範疇。需要完善特殊資產行業相關的制度,在符合國家總體金融政策、審慎把控風險的前提下,從融資、投資到退出環節為特殊資產管理行業提供製度支持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