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居財經訊 王鴻 4日,永升生活服務發佈公告稱,公司、賣方及配售代理訂立配售及認購協議,據此,賣方同意委任配售代理,且配售代理同意(按個別基準)作為賣方的代理人,在最大努力原則下,促使買方按配售價購買合共1.34億股現有股份;及賣方有條件地同意認購,且公司有條件地同意按認購價(與配售價相同)向賣方配發及發行合共 1.34億股新股份,以上兩種情況均須根據配售及認購協議所載條款及受其條件規限。
1.34億股配售股份相當於:於公告日期已發行股份總數約8.72%;及於完成認購事項後經擴大已發行股份總數約8.02%(假設自本公告日期起至認購事項完成日期,除公司配發及發行認購股份外,已發行股份總數概無變動)。配售代理同意按最大努力基準配售配售股份予不少於六(6)名獨立承配人,彼等及彼等各自的最終實益擁有人為獨立於公司、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或其任何各自聯繫人的任何董事、最高行政人員或主要股東的第三方,且與彼等概無關連,且並非與賣方及其一致行動人士一致行動。
公司將向聯交所上市委員會申請批准認購股份上市及買賣。
認購價與配售價相同,即每股認購股份11.78港元。
認購事項之所得款項總額預期將為 15.78億港元。認購事項之所得款項淨額(經扣除公司所承擔或招致的所有相關費用、成本及開支後)預期約為15.6億港元。因此,認購價淨額(經扣除有關費用、成本及開支後)估計約為每股認購股份11.68港元。
公司擬動用認購事項所得款項淨額在未來機會出現時作業務發展或投資,以及作為營運資金與集團一般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