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客户端8月26日電 據上海市青浦區人民檢察院官方微信公眾號26日消息,8月24日,青浦區檢察院以職務侵佔罪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批准逮捕。
經查,2019年12月起,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通過上海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發行私募基金。投資人董某為簽訂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合同,投入人民幣500萬元購買該私募基金。後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利用管理基金財產的職務便利,操縱基金賬户,通過盤後大宗交易的方式,以高於當日收盤價的不合理價格從其控制的張某(李某某母親)股票賬户內購買股票。次日,李某某再操縱基金賬户,以低於當日收盤價的價格將同樣數量的股票賣回至張某股票賬户內,合計致使私募基金被害人損失110餘萬元,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從中非法獲利80餘萬元。
上述檢察院公佈的信息顯示,該案是全國首例利用盤後大宗交易實施的證券犯罪案件。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中新經緯APP)
更多資訊或合作歡迎關注中國經濟網官方微信(名稱:中國經濟網,id:ourc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