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吳曉璐
8月24日,資本市場迎來重要時刻。在萬眾矚目中,承載着眾多中小創新企業希望的創業板註冊制,在今天“揚帆起航”——首批18家企業鳴鑼上市,資本市場註冊制改革持續邁進!
作為多層次資本市場的中堅力量、“雙區”建設的重要一環,創業板註冊制改革的推進可謂是穩中求進。
新證券法確立了證券發行實施註冊制,並授權國務院對證券發行註冊制的具體範圍、實施步驟進行規定,為註冊制的實施和推進提供了法律保障。
在新證券法正式實施前夕,2月29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貫徹實施修訂後的證券法有關工作的通知》提出,研究制定在深交所創業板試點股票公開發行註冊制的總體方案。創業板註冊制改革正式提出。
4月27日,中央深改委會議審議通過《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總體實施方案》。
6月12日,證監會和深交所正式發佈了創業板註冊制改革4個規章及33個規範性文件和業務規則,證券業協會、中國結算制定、修訂發行承銷、登記結算、轉融通等方面的業務規則。創業板註冊制改革基本制度出爐。
道路修好之後即刻通車。6月15日開始的10個工作日內,深交所接受創業板存量項目平移,176家IPO、96家再融資、3家併購重組穩步平移至深交所審核。截至8月21日,深交所累計受理創業板365家企業IPO、161家企業再融資、9家企業併購重組的申請,其中,29家企業IPO和6家企業再融資已經註冊生效。
目前,創業板已有10餘年的實踐,現有投資者超過4500萬,上市公司833家。創業板註冊制改革,是首次在增量與存量市場同步推進的改革。
創業板改革既借鑑了科創板改革經驗,也兼顧了“存量+增量”改革的特點,在優化發行、上市、信息披露、交易、退市等基礎性制度時,在投資者適當性、併購重組、退市等方面,充分考慮了存量投資者和存量企業,併為全市場註冊制改革探索路徑、積累經驗。
對於創業板存量的傳統企業來説,創業板改革也留下了制度空間,支持其通過併購重組做大做強,進行轉型升級。
此外,與註冊制配套的投資者保護體系也進行了全面升級。7月份以來,最高人民法院先後出台證券集體訴訟司法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為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見》,8月19日,廣東省高院出台了創業板改革專門司法保障文件。8月21日,證監會已就《欺詐發行上市股票責令回購實施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投資者正迎來最強保護。
當然,雖然成績斐然,但註冊制改革依然在路上。8月21日,證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證監會將及時總結評估科創板、創業板試點註冊制的經驗,統籌研究制定其他板塊推行註冊制的方案,做好全市場註冊制改革的準備,分階段穩步實現註冊制改革目標。
今日,創業板註冊制接受市場的檢驗,開啓“乘風破浪”之旅。資本市場改革、服務實體經濟轉型升級,又翻開了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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