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財立方消息】8月28日,深交所發佈關於暴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終止上市的公告。
因暴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法定披露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個月內未披露2019年年度報告,公司股票自2020年7月8日起暫停上市。暴風集團在股票被暫停上市後的一個月內未能披露2019年年度報告,觸及本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第13.4.1條第(九)項規定的股票終止上市情形。
根據深交所《關於發佈〈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修訂)〉的通知》,《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第13.4.1條、第13.4.6條的規定以及本所上市委員會的審核意見,2020年8月28日,深交所決定暴風集團股票終止上市。
自深交所作出暴風集團股票終止上市的決定後十五個交易日屆滿的次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交易進入退市整理期。若暴風集團提出複核申請且本所上訴複核委員會作出維持終止上市決定,自上訴複核委員會作出該決定後的次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交易進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屆滿的次一交易日,本所對暴風集團股票予以摘牌。
本所要求暴風集團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做好退市整理期以及終止上市後續有關工作。
深圳證券交易所
2020年8月28日
責編:黃鑫 | 審核:李震 | 總監:萬軍偉
【來源:大河財立方】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郵箱地址:[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