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4月26日電 (任妍、車柯萌)4月26日,記者從財政部官網獲悉,日前,財政部、税務總局發佈關於延續實施普惠金融有關税收優惠政策的公告。
公告稱,《財政部 税務總局關於延續支持農村金融發展有關税收政策的通知》(財税〔2017〕44號)、《財政部 税務總局關於小額貸款公司有關税收政策的通知》(財税〔2017〕48號)、《財政部 税務總局關於支持小微企業融資有關税收政策的通知》(財税〔2017〕77號)、《財政部 税務總局關於租入固定資產進項税額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財税〔2017〕90號)中規定於2019年12月31日執行到期的税收優惠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
本公告發布之日前,已徵的按照本公告規定應予免徵的增值税,可抵減納税人以後月份應繳納的增值税或予以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