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輪反不正當競爭執法風暴來襲
網絡經濟、醫藥醫療、教育培訓等成重點領域
我國對不正當競爭行為保持高壓態勢。市場監管總局數據顯示,今年1至5月,市場監管部門共查辦各類不正當競爭案件1345件、罰沒金額1.22億元。
《經濟參考報》記者瞭解到,近期,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頻頻發聲,反壟斷執法機構密集“亮劍”,屢屢開出頂格罰單。“加強版”反不正當競爭執法風暴正襲來。下一步,除了對數字經濟領域競爭失序問題進一步加強監管外,網絡經濟、醫藥醫療、教育培訓等領域將是重點整治對象。
嚴監管加碼信號密集釋放
《經濟參考報》記者從日前市場監管總局舉辦的首次反不正當競爭論壇上獲悉,2020年,市場監管部門共查辦各類不正當競爭案件7371件、罰沒金額4.16億元。其中,針對生活消費領域不正當競爭行為立案666件,罰沒款4763.64萬元;針對互聯網、電子商務領域不正當競爭行為立案1245件、罰沒款5225.97萬元;針對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領域不正當競爭行為立案245件、罰沒款2391.93萬元。
今年以來,反不正當競爭執法持續強化。市場監管總局等相關部門頻頻發聲,接連出台配套文件,加碼反不正當競爭整治。
6月10日,國家衞生健康委、市場監管總局等八部門聯合發文,將於6月至12月聯合開展打擊非法醫療美容服務專項整治工作,其中包括加強對醫療美容行業價格違法行為和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監管。6月3日,市場監管總局價監競爭局會同反壟斷局、網監司召開“共享消費”領域行政指導會,指出目前“共享消費”行業普遍存在定價規則不明確、明碼標價不規範等不當行為,要求企業增強合規意識,規範價格行為和競爭行為。
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力度也在加強,頂格處罰頻現。
例如,市場監管總局組織地方市場監管部門組建專案組,在對“作業幫”“猿輔導”兩家機構開展檢查的基礎上,對新東方、學而思等13家校外培訓機構進行重點檢查。檢查發現,這15家校外培訓機構均存在虛假宣傳違法行為,13家校外培訓機構存在價格欺詐違法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對15家校外培訓機構分別予以頂格罰款,共計3650萬元。
市場監管總局價監競爭局局長袁喜祿日前在新聞發佈會上介紹,在這次重點檢查中,首次依據價格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兩部大法打出“組合拳”。
多個重點領域“利劍”高懸
《經濟參考報》記者從權威人士處獲悉,下一步市場監管部門將堅持發展和規範並重,加大重點領域不正當競爭行為整治,嚴管數字經濟領域競爭失序問題,針對醫藥、醫療、美容、教育、保健等領域存在的不正當競爭,突出大案要案的查處和專項治理。
隨着中央部委頻頻發聲“立規”,地方反壟斷執法機構也密集“亮劍”。山東、吉林、新疆、四川等地近日密集出台文件或召開部署會,相繼啓動反不正當競爭執法行動。
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印發《加強反不正當競爭執法推動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要求今年年底前,在全面查處不正當競爭違法行為基礎上,加大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違規商業炒作行為、醫藥購銷企業不正當營銷行為、醫療美容等醫療服務中虛假宣傳行為等七大領域不正當競爭違法行為監管。
山東省將在全省範圍內集中開展為期8個月的重點領域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專項行動,重點關注民生反映強烈的線上線下不正當競爭行為。新疆開展為期半年的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專項行動,醫藥購銷、醫療美容服務、教育、涉農商品、電商平台等成為重點領域。
中國政法大學經濟法研究所所長張欽昱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監管部門執法力度加大,不僅強化跨區聯合執法,還強化與相關部門執法協作形成合力,震懾力度大,有助於維護市場秩序,保障用户權益。在他看來,規制互聯網行業市場不正當競爭,特別是惡意屏蔽、強制捆綁、流量劫持、違規經營等擾亂市場競爭秩序行為,實施失信懲戒,是反不正當競爭法執法重點。
袁喜祿透露,今年將針對網絡經濟不正當競爭的突出問題,對技術水平越來越高的新型不正當競爭行為加強監管。
配套規則有待進一步完善
補齊規則體系短板,完善公平競爭制度,推動禁止互聯網不正當競爭若干規定等規章的制定等,將成為下一步強化反不正當競爭監管的重頭戲。
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副局長甘霖指出,我國已經成為全球第二大經濟體,但仍然面臨公平競爭意識尚未深入人心、反不正當競爭形勢依然嚴峻、法律制度仍需完善、監管理念有待更新等諸多公平競爭方面的問題。市場監管總局將全面加強反不正當競爭工作,着力在強化反不正當競爭統籌協調、加強重點領域監管執法、提升法治化建設水平、構建社會共治新格局等方面取得突破。
“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將積極參與反壟斷法、電子商務法等法律的修訂工作,認真研究起草有關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的司法解釋,不斷細化和完善平台企業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認定標準,促進創新要素自由有序流動、高效配置,維護公平有序競爭秩序。”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長林廣海日前在新聞發佈會上透露。
業內人士指出,隨着市場經濟的發展,商業模式、利益結構更加複雜,反不正當競爭法在執法判定、配套規則等方面有待進一步完善。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競爭法中心主任黃勇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通過制度創新、監管創新進一步促進市場和產業的創新與國際化,是反不正當競爭法面臨的一項重要議題。他指出,針對低質量、仿冒、商業詆譭、侵犯商業秘密等過度競爭、惡性競爭的現象,要形成執法應對措施。
“還要推動反不正當競爭法的配套規則和機制持續進一步完善。部門規章、地方立法和地方規章,要充分調研市場的多類行業、多種模式和多元需求,形成分行業、分類別的規則和指導性文件。加強不正當競爭監管的前瞻性動態關注,持續優化相應的監管措施和尺度。”黃勇説。
張欽昱建議,未來在反不正當競爭制度體系建設中,應提高互聯網條款適用靈活度,切實解決“二選一”難題,及時依據市場發展對反不正當競爭法作出調整。(記者 班娟娟 向家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