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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尹中卿:《期貨和衍生品法》引領行業高質量發展

由 費莫白竹 發佈於 財經

頂端新聞·河南商報記者 王訪賢 文

9月6日上午,以“穩中求進促發展 法治引領開新局——期貨助力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為主題的2022中國(鄭州)國際期貨論壇於線上舉行。

今年4月2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審議並高票通過了《期貨和衍生品法》,8月1日起施行,標誌着中國期貨和衍生品行業和市場法治化進入了嶄新的階段。

論壇上,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尹中卿就《期貨和衍生品法》的重要作用做了詳細講解。

健全了中國的金融法律體系

對於中國期貨和衍生品行業和市場來説,2022年是一個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年份。

在《期貨和衍生品法》出台以前,在銀行、證券、保險、期貨、基金、信託等六大金融行業當中,唯獨期貨業遲遲未制定法律,給金融法律體系留下一個空白。

30多年來,期貨市場主要依靠國務院制定的《期貨交易管理條例》以及相關部門規章、司法解釋、規範性文件、自律規則來調整,衍生品市場主要依靠規範性文件、自律規則調整。

尹中卿提到,《期貨和衍生品法》的實施,從國家法律層面規範、保障、促進期貨和衍生品市場的健康發展,規範、強化、完善期貨和衍生品市場的監管,在法治軌道上推進期貨和衍生品市場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完善了中國期貨和衍生品行業和市場法律制度

近年來,隨着中國邁入新發展階段,期貨和衍生品市場快速迫切需要一部基本法律和基礎性法律,推動期貨和衍生品市場向更高層次發展。

尹中卿説:“《期貨和衍生品法》為中國期貨業、期貨和衍生品市場提供了法律規範,指明瞭發展方向。”

他介紹,《期貨和衍生品法》共13章155條,重點圍繞期貨和衍生品交易、結算與交割、交易者、經營機構、交易場所、結算機構、服務機構、行業協會、監督管理、法律責任等進行規定,明確解決了立法宗旨、適用範圍、主要概念、基本原則、監管體制等重大問題。

同時,《期貨和衍生品法》系統規定了期貨和衍生品交易、期貨結算與交割、期貨交易者的基本制度,科學確立了期貨經營機構、交易場所、結算機構、服務機構、協會的組織結構及其運行制度,概括規定了期貨和衍生品的監督管理、跨境交易與監管協作制度,詳細規定了期貨和衍生品的法律責任制度。

期貨和衍生品行業和市場適應法治化的需要

《期貨和衍生品法》以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為出發點和落腳點,為期貨和衍生品監管提供更加有效的法律依據,推動期貨和衍生品市場法治化進程。

尹中卿認為,《期貨和衍生品法》是期貨和衍生品行業和市場適應法制化的需要。

這體現在五個方面:一是適應了期貨和衍生品行業和市場服務國民經濟的需要;二是適應了期貨和衍生品行業和市場統一完整的需要;三是適應了期貨和衍生品行業和市場規範發展的需要;四是適應了期貨和衍生品行業和市場對外開放的需要;五是適應了期貨和衍生品行業和市場防範系統性風險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