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私募大佬組團炒幣卻被團滅8億後傳
天府財經網近日獲悉,曾經鬧得沸沸揚揚的知名投資人、私募股神楊永興狀告徐明星、北京樂酷達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簡稱“北京樂酷達”)一案,衞偉平、王鈴聲兩位原告均於2020年12月28日向杭州互聯網法院提出撤訴申請,法院裁定準許撤訴,讓這場曾經刷爆眼球的“私募大佬組團炒幣卻被團滅8億”風波低調收場。
01 維權往事
本案因兩方當事人分別為資本市場和加密貨幣領域“明星”,一度引起傳統媒體和區塊鏈媒體廣泛關注。
2019年10月,多家媒體報道,楊永興在OKEx平台被無故凍結賬户並銷户,導致其個人損失超1.4億人民幣。
另有近20名傳統證券領域投資者在其影響下在OKEx開户交易,也同樣遭遇賬户被凍結和銷户。被銷的20個賬户中包含約3100枚USDT、2800枚OKB,以當時市價計達到1.1億美元,約合7.8億人民幣。
對此,徐明星當時微博回應稱,“非常歡迎採用法律手段”,並指責對方“買稿混淆是非”“顛倒黑白”。他稱,自己才是被騙的人,楊永興所述是憑空捏造,是現代版農夫與蛇。
徐明星稱,楊永興不滿足1倍的投資收益,多次勒索不合理的數倍超額收益,被明確拒絕後攻擊自己和OKCoin,“其所宣稱的那些事情都是憑空捏造的,完全不存在,甚至把其在股票市場的投資虧損和在其他平台操縱市場的虧損轉移到到這裏説事”。
據媒體報道,前述原告之一衞偉平,系楊永興的搭檔,二人通過共同持有OKC集團1%股份,另一位原告王鈴聲也是楊永興的關聯人。
2019年10月22日,衞偉平、王鈴聲同時起訴北京樂酷達、江蘇八方雲服、歐科互動、北京歐凱聯創、杭州鏈習科技、北京烽火創傑、李廣鵬、徐明星、羅敏網絡侵權責任糾紛案,在杭州互聯網法院立案。
該案於2020年2月作出一審裁決。法院認為,原告提交的證據材料初步顯示,OKEx系由okcoin.cn網站發展而來的在境外註冊的網站,而okcoin.cn網站的ICP備案登記主體為北京樂酷達,至少顯示北京樂酷達與OKEx存在某種關聯,而北京樂酷達不能提供OKEx網絡服務器所在地的任何線索。
而從原告掌握的證據材料看,亦僅能從OKEx客户端存放地址推斷出平台服務器所在地,故在實體審查前可確定杭州市為所訴侵權行為實施地。
最終,法院一審駁回北京樂酷達對本案管轄權提出的異議。
隨後,北京樂酷達繼續以管轄權異議提起上訴,但被杭州市中院駁回,維持原裁定。
從法院裁定結果來看,貌似對楊永興一方有利。但到了2020年12月28日,原定二次開庭日後的第3天,衞偉平、王鈴聲兩位原告卻雙雙撤訴了。
楊永興、徐明星雙方以怎樣的方式和解?目前尚不得而知。但天府財經網注意到,本案還牽出了另一個有意思的話題。
02 虛擬貨幣受不受法律保護?
在杭州互聯網法院一審期間,北京樂酷達在答辯狀中提到,2017年9月七部委發佈《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明確規定任何代幣融資交易平台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兑換業務。據此,被申請人訴稱被凍結的數字貨幣,並非我國法律所承認的合法財產。故而即便擴張解釋,本案甚至也不屬於“通過網絡侵害他人財產權”的範疇。
北京樂酷達稱,虛擬貨幣是否系受我國法律保護的財產、如何確定虛擬貨幣的價值,虛擬貨幣交易所運營主體如何確定、運營數據如何獲取等,均為疑難複雜的問題。
對此,杭州互聯網法院審理認為,這屬於案件實體審查階段應解決的問題,不影響案件法律關係的定性。
不過,另一則新聞則顯示,OKEx曾起訴四川用户鄧某明,要求其歸還在OKEx上“盜取”的若干比特幣,本案已於2020年11月17日在四川省都江堰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結果暫未宣判。
據報道,2019年11月14日,鄧某明利用OKEx出現的短時間系統技術故障,通過控制的多個賬户,將一定數量的低價值數字貨幣改成同等數量的比特幣,轉移到其控制的賬户。截至該案開庭,鄧某明僅歸還部分數字貨幣,未歸還的幣值達數百萬人民幣。
實際上,由於目前涉及加密數字資產的法律法規尚未完善,各地法院認定不一,虛擬貨幣是否系受我國法律保護的財產的確屬於疑難複雜問題。
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劉磊律師曾指出,目前在司法實踐中,法院判決對比特幣性質認定存在不一致的情形,既有將比特幣視為“不合法的物”的民事判決,或是“現實生活中實際享有的財產”的刑事案例,也有雖然承認數字貨幣的財產權屬性,以其市場價值作為損失,卻以“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定罪處罰的。
這反映出在現有立法不完善的情況下,不同地區、不同層級的法院,對比特幣的理解與法律認定所持的觀點並不統一。
不過法律法規亦在逐步完善。2020年7月22日,最高法聯合國家發改委發佈為加快完善市場經濟體制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其中明確“加強對數字貨幣、網絡虛擬財產、數據等新型權益的保護,充分發揮司法裁判對產權保護的價值引領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