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原油進口下月起實行“先放後檢”新模式

記者從海關總署瞭解到,自10月1日起,海關對進口原油檢驗監管方式進行重大調整,予以“先放後檢”。這一新的監管模式將進一步優化口岸營商環境,大大壓縮原油進口的通關時間和成本,提升貿易便利化水平。

此次調整的主要內容為:將現行由海關對進口原油實施批批抽樣檢驗,合格評定後放行調整為“先放後檢”。“先放”是指進口原油經海關現場信息核查、取制樣等符合要求後,企業即可開展卸貨、轉運工作;“後檢”是指對進口原油開展實驗室檢測並進行合格評定。

上海海關所屬洋山海關物控四科副科長 洪亮銘:按照新的進口原油監管模式,我們對進口原油取樣後,進口原油船舶無需在口岸上等待原油檢驗結果即可辦理提離手續。相當於企業運輸原油和實驗室檢測由“串聯”變成了“並聯”。

寧波中油燃料油碼頭有限公司總經理 黃偉:“先放後檢”的政策能夠節省5個小時的滯期時間,折算下來相當於給貨主能夠節省2萬美金的滯期費,另外,該政策給港口企業以及船公司提高船舶週轉效率。

海關總署:原油進口下月起實行“先放後檢”新模式

新政策同時要求,實施“先放後檢”的進口原油經海關檢驗合格、出具證單後,企業方可銷售、使用。此外,檢驗監管中發現存在安全、衞生、環保、貿易欺詐等重大問題的,海關將依法進行處置,並適時調整檢驗監管方式。

海關總署商品檢驗司商品檢驗二處處長 王貴華:本次進口原油實施的“先放後檢”是海關總署持續優化大宗商品檢驗監管模式、縮短檢驗通關時長、穩定煉化企業生產原料供應鏈、促進外貿穩增長採取的又一重要舉措,將進一步優化口岸營商環境,提升貿易便利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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