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證監會宣佈,經國務院同意,中國證監會正式批覆深圳證券交易所合併主板與中小板。
證監會稱,合併深交所主板與中小板是全面深化資本市場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作為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深交所主板和中小板在擴大直接融資、服務實體經濟、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截至2021年1月底,深交所主板、中小板上市公司合計1468家,佔A股上市公司總數的35%,總市值23.39萬億元,佔全市場的29%。同時,深交所主板和中小板在發展中也暴露出一些問題,如板塊同質化、主板結構長期固化等。因此,合併有利於優化深交所板塊結構,形成主板與創業板各有側重、相互補充的發展格局,更好滿足不同發展階段企業的融資需求,增強深交所的服務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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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深交所主板與中小板的總體安排是“兩個統一、四個不變”。“兩個統一”是指統一主板與中小板的業務規則,統一運行監管模式。“四個不變”是指板塊合併後發行上市條件不變,投資者門檻不變,交易機制不變,證券代碼及簡稱不變。證監會將指導深交所整合主板與中小板制度規則,做好監管銜接,對發行上市、市場產品、指數名稱等進行適應性調整,做好技術系統改造和測試,確保平穩落地。
證監會指出,當前資本市場改革正在向縱深推進。證監會將保持改革定力,加強改革統籌,完善資本市場基礎制度建設,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更好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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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晚,深交所發佈《關於啓動合併主板與中小板相關準備工作的通知》,啓動合併主板與中小板相關準備工作。合併主板與中小板,打造以主板、創業板為主體的深市市場格局,構建簡潔清晰的深市資本市場體系。相關準備工作如下:
一、業務安排。通知發佈後至合併實施完成日為過渡期。過渡期內,主板、中小板上市公司繼續執行現行規定,企業發行上市維持現行安排。
二、證券類別。實施完成後,中小板上市公司的證券類別變更為“主板A股”,證券代碼和證券簡稱保持不變。
三、指數調整。對涉及中小板的有關指數名稱和簡稱等作適應性調整,指數編制方法暫不作實質性變更。相關指數調整公告另行發佈。
四、技術準備。對相關行情展示、數據接口等進行適應性改造。相關技術準備通知另行發佈。
據瞭解,此次合併安排設有2個月過渡期。合併後不降低上市門檻,不設新的上市通道,發行節奏不會改變,不會帶來市場加速擴容。
深交所表示,合併完成後,深市主板定位於支持相對成熟的企業融資發展、做優做強,發行上市門檻保持不變;創業板主要服務於成長型創新創業企業,突出“三創”“四新”。深市以主板、創業板為主體的市場格局,將為處在不同發展階段、不同類型的企業提供融資服務,進一步提高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