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伊始,生態環保被賦予極高的定位。建設完善城鎮污水處理事業是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貫徹“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統籌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重要舉措。2020年,國家加大逆週期調節力度,環保產業受益,穩健恢復,預計“十四五”相關規劃將陸續出台,政策環境持續向好。2021年,污水處理REITs的推出,將助力水務環保行業進入行穩致遠的高質量發展階段,既帶來對優質水務資產及其所處行業價值重估的契機,也將為投資者帶來長期、穩健分紅回報的機會。
助力水務環保業
進入高質量發展階段
盤活存量水務基礎設施項目,提升企業再投資能力。當前,在水務基建擴張過程中,我國已沉澱不少優質存量資產。污水處理基礎設施REITs有助於企業盤活存量資產,釋放前期投資資金和收益,改善水務企業現金流和負債結構,提高資產週轉率,提升資金使用效率。地方主管部門及水務企業,可根據需要設定合理投入調節機制,通過公募REITs將基礎設施項目長期回收資金轉換為一次性收回的資本金,用於投資新的基礎設施項目,大大提升企業再投資能力,促進水務行業長期穩定發展。
拓寬水務企業融資渠道,促進水務環保產業升級轉型。目前,水務類基礎設施項目融資方式主要包括銀行貸款、專項政府債券、PPP等。與前述各類融資方式相比,基礎設施REITs模式是直接融資工具,也是權益性融資工具,可以公開募集資金,有效降低水務行業槓桿率,系統性改善企業財務狀況,優化企業報表結構,使更多資源用於實施補短板強弱項,促進水務企業及大型水務工程完成“募-投-建-退”的良性循環,實現水務環保產業升級轉型。
提升水務基礎設施資產流動性和水務項目公司運營管理能力。基礎設施公募REITs具有股權融資、流動性較高等特點。對於特許經營權類資產,因資產轉讓需經過主管部門審批同意等原因,流動性相對較低。基礎設施REITs允許原始權益人以其享有特許經營權的基礎設施項目作為底層資產裝入,獲得流動性資金並實現收益,實現資本市場流通,提升資產流動性。
基礎設施REITs上市,有利於吸引具有出色的運營能力、運營經驗豐富、技術積累充足、專業的頭部水務企業參與水務項目運營管理,提高投資建設和項目運營效率。REITs對基礎設施資產運營能力的高要求,將倒逼基礎設施運營管理機構建立精細化、市場化和長期化的經營管理機制,助力基礎設施項目公司在新形勢下打造核心競爭力。
為投資人帶來長期、
穩健分紅回報的投資機會
污水處理公募REITs底層資產具有抗經濟週期性波動、區域壟斷性特徵。污水處理業是關係國計民生的公共服務行業,市政生活污水處理水務行業週期性特徵不明顯,受經濟波動影響小。居民生活用水屬剛需,日常生活用水量和排水量相對穩定,產品或服務需求彈性小,日常水費支出在居民家庭日常總支出中佔比較低,具有防禦性行業的特點,受經濟週期波動影響較小。
此外,污水處理行業的區域性較為明顯,具有區域壟斷特徵。由於歷史上水務設施的規劃、建設、運營多為當地政府主導,同一區域內通常不會重複建設,居民也不能自由選擇服務提供方,污水處理企業在污水收集管網覆蓋範圍內開展業務。
污水處理公募REITs底層資產商業模式確定,現金流來源持續性及穩定性較強。污水處理REITs底層資產具有清晰的商業模式,污水處理費包含在居民自來水費中,遵循“污染者付費”原則,屬排污者支付的使用者付費,現金流來源充足,持續性及穩定性較強。
項目公司開展污水處理業務屬市政公用事業範疇,市政公用產品和服務價格由政府審定和監管,在充分考慮資源合理配置和保證社會公共利益前提下,遵循市場經濟規律,根據行業平均成本併兼顧企業合理利潤確定市政公用產品或服務收費標準。
REITs通過受讓項目公司股權,取得基礎設施項目完全經營權利。項目公司就污水處理特許經營權、污水處理服務收費等問題與地方政府簽署相關協議,約定20年至30年不等的特許經營授權期限,在協議中明確設計產能、處理水量、處理單價、付費方式、付費週期、調價機制等,由項目公司承擔污水處理廠運營維護責任。政府根據特許經營合同約定向項目公司支付污水處理服務費,對保底處理水量安排進行約定,在發生提標改造、原材料價格上漲等經營成本增加等情況下可申請調價,進一步保障項目穩定回報的可行性,有利於污水處理REITs派息穩定。
為解決城鎮生活污水收集處理發展不均衡、不充分的矛盾,政策層面應加快補齊設施短板,完善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設施體系,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水務環保領域公募REITs市場空間廣闊,監管部門可進一步出台REITs相關配套行業政策,在税務、會計處理方面給予指導意見,以支持公募REITs長遠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