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通報人身險產品問題,人保壽險、海保人壽、和泰人壽等公司被點名

北京商報訊(記者 陳婷婷 李秀梅)1月29日,銀保監會人身險部發布《中國銀保監會人身險部關於近期人身保險產品問題的通報》,通報近期人身保險產品監管中發現的典型問題,要求各公司認真整改,切實提高產品管理水平。

產品核查發現的主要問題包括四個方面:在產品設計方面,一是既往症定義不合理。如上海人壽、幸福人壽、中銀三星報送的醫療保險,條款約定合同生效日前未經醫生診斷和治療的症狀屬於既往症,缺乏客觀判定依據,易引發理賠糾紛。二是現金價值計算問題。如華匯人壽等報送的產品,現金價值計算不合理,存在長險短做風險。三是增額終身壽險產品問題。如海保人壽、和泰人壽、橫琴人壽、華貴人壽、信美相互人壽、小康人壽報送的增額終身壽險增額利率超過3.5%,易與產品定價利率混淆,存在噱頭營銷風險。

在產品條款表述方面,一是條款表述不嚴謹。如人保壽險的某疾病保險,條款中關於極重度惡性腫瘤的相關表述與行業《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範(2020年修訂版)》不符。二是條款表述不合理。如恆安標準報送的某短期醫療保險,條款中關於續保的表述不符合監管規定,存在較為嚴重的誤導隱患。英大人壽某疾病保險,條款中關於身故保險金申請材料的規定不合理,易引發理賠糾紛。

在產品費率釐定問題上,一是費率釐定不合理。如天安人壽等報送的醫療保險,費率釐定年齡區間跨度過大,存在不公平定價風險。二是費率釐定缺乏定價基礎。如民生人壽報送的某疾病保險,保險責任過於單一,缺乏定價基礎。

其他問題方面,涉及產品報送材料不規範等,如陸家嘴國泰報送的健康保險,加費表作為單獨材料報送,未包含在費率表中。

銀保監會人身險部指出,個別公司產品管理粗放、風險合規意識淡漠,部分歷史產品條款中有關於滿期金累積生息賬户相關表述,所涉及的負債管理和利率釐定等問題存在嚴重風險隱患,易造成“剛性兑付”預期。

銀保監會人身險部要求各公司持續加強產品開發報備工作的審核把關,總精算師需落實好產品審核把關的第一責任,及時發現產品設計、定價、精算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下一步,銀保監會人身險部將重點在意外傷害保險、互聯網人身保險、非重大疾病類產品使用新重疾定義等方面,對各公司產品開發、銷售等行為進行持續監測,堅決打擊違規開發保險產品、產品炒停、誤導宣傳等行為,對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將依法對公司採取監管措施或行政處罰,並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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