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事不過三”。
三年內第三次闖關IPO,興欣新材這次能成功嗎?
增收不增利
綜合毛利率波動下降
從財務數據上看,興欣新材表現平平,存在增收不增利的現象。2018年至2020年及2021年1-6月(下稱報告期),興欣新材營業收入分別為3.02億元、3.11億元、3.74億元以及2.09億元,淨利潤分別為6174.25萬元、5982.01萬元、5127.62萬元以及4204.38萬元。可以看到,該公司營業收入逐年增加但淨利潤卻呈現下降趨勢。
綜合毛利率方面,報告期內,興欣新材綜合毛利率波動下降。分別為37.16%、40.41%、29.81%以及35.73%,同期同行公司剔除極端值後的平均毛利率值分別為37.35%、40.32%、39.07%以及38.58%,除2020年外均高於興欣新材綜合毛利率水平。
對此,興欣新材在招股書中解釋稱,2020年其所屬行業原材料價格波動導致毛利率下降,使得綜合毛利率水平與同業均值差異較大。此外,由於精細化工產品專業性較強,細分領域較多,不同生產廠商之間產品結構差異較大,興欣新材與同業公司之間具體產品的毛利率水平差異及波動趨勢主要系細分行業及化工產品不同導致。
資料顯示,興欣新材的8成銷售收入來自哌嗪系列產品,隨着國內外對哌嗪研發的不斷深入,哌嗪的新用途不斷湧現,如在電子、環保、新材料等領域,哌嗪作為重要的原料,有着非常廣泛的用途。但行業內生產該產品的企業眾多,市場競爭激烈。據上述分析可得,在細分賽道上,興欣新材的核心競爭力也並不凸顯。
研發是短板仍衝擊科創板、創業板
衝刺主板或是“明智之舉”
據瞭解此次IPO並非興欣新材第一次對接資本市場。2019年6月,興欣新材曾申請在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但於同年12月撤回上市申請。
隨後的2020年7月,興欣新材轉向創業板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不過經過四輪問詢後,該公司於2021年2月申請撤回。其原因官方回覆位戰略調整,但經深度剖析該公司資料,和訊財經發現並沒有那麼簡單。
首當其衝的就是其研發能力不足,而作為科創板、創業板擬上市公司,研發能力也是評估方向之一。從招股書披露的情況也可見一斑,招股書顯示,興欣新材研發人員為29人,佔員工總數的11.07%。從研發人員數量及佔比來看,其研發隊伍規模相對較小。此外,報告期內,其研發投入佔營收比重為3.23%、3.62%、3.28%以及3.76%,同行可比公司研發費用率平均值為5.47%、5.35%、5.43%、4.51%,該公司顯著低於行業平均水平。
從研發人員的薪酬表現也可見一斑,招股書顯示,研發人員的薪酬均比銷售人員低,重銷售、輕研發的現象仍存,這也難怪無法吸引優秀的研發人才。
興欣新材也曾表示,本土企業普遍缺乏先進研發設備和專業研發人才,在研發投入上較跨國企業差距較大。
從專利數量看,該公司僅獲得8項發明專利及9項實用新型專利,其中有2項發明專利是受讓取得,換言之,僅有6項發明專利是由興欣新材自行申請獲得的。
這樣的研發條件,如何能夠在科創板、創業板立足?或許本次衝刺深市主板才是“明智之舉”。
實控人曾收舉報信
此前兩次上市中止原因存疑
此前興欣新材首次闖關科創板折戟,其原因興欣新材2021年1月申請創業板上市期間的第一輪問詢回覆中解釋稱,是因為在申報期間公司保薦機構及律所均收到金橋化工原股東對公司實控人任職期間的違規舉報,而保薦機構及律所核查相應事項所需時間存在不確定性,從而撤回申報。
據披露,興欣新材實控人及控股股東葉汀於2002年至2009年間曾同時擔任興欣新材及金橋化工總經理,並於2007年至2009年間承包經營金橋化工。根據上述興欣新材申報創業板期間問詢回覆函,舉報信主要內容包括:實控人未經金橋化工董事會同意,擅自將哌嗪系列產品的生產技術轉移至興欣新材;實控人未經金橋化工股東會同意擅自成立興欣新材,並與金橋化工產生大量關聯交易,損害了金橋化工以及其他股東的合法權益;實控人存在違法侵吞金橋化工應收貨款的行為,涉嫌構成職務侵佔罪或挪用資金罪等。
在2021年1月的回覆函中,興欣新材表示,葉汀不存在舉報中指控的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公司技術來源清晰,未損害昌九金橋(即金橋化工)的利益和其他股東利益,不存在侵害ST昌九上市公司利益的情況,也不存在國有資產流失的情形,不會對公司本次發行上市造成實質性影響,影響公司前次申報相關因素已經消除。
但疑惑的是,首次科創板上市是以中止告終,一位不具名的業內人士向和訊財經表示,若企業突然被暫緩IPO一般都是臨時出現了需要繼續核查的事項,即舉報信,而企業後續能否順利上市,這主要看舉報信的具體內容和性質,如果確有問題,那公司上市則會被中止;如果只是騷擾性質的舉報,那就不會受到什麼影響,核查完後繼續流程。
若按照興欣新材所述只是受到不實舉報信的影響,那麼經查清後應繼續上市流程,為何興欣新材選擇中止科創板IPO,於次年轉向創業板?其上市中止原因仍存疑。
子公司產能利用率不足
仍要募資擴產或有負面影響
據其招股書披露,此次擬投入募集資金5.5億,對比前兩次的募資用途可以發現,此次興欣新材增加了一個募投項目,即“8800t/a哌嗪系列產品、74600t/a重金屬螯合劑、1000t/a雙嗎啉基乙基醚項目”,擬投入募資額1.69億元。
圖源:興欣新材招股書
而該項目的實施主體並非興欣新材本身,而是全資子公司安徽興欣,安徽興欣主要負責生產三乙烯二胺。
按照國際通行標準,產能利用率超過90%為產能不足,79%-90%為正常水平,低於79%為產能過剩,低於75%為嚴重產能過剩。而招股書顯示,安徽興欣只有單一產品且產能利用率並不是太高。
圖源:興欣新材招股書
興欣新材子公司安徽興欣其產能利用率處於尚未飽和、過剩的情況下,未來繼續募資擴產是否能夠保證充分消化?
業內人士評價,在此背景之下,該公司依舊通過募資大幅擴產,如果銷量不利,導致閒置產能進一步增加,將對公司業績產生明顯的負面影響。
兩板招股書前後不符
存財務數據造假之嫌
上述可知,興欣新材曾於2019年擬科創板上市,但以失敗告終。和訊財經發現,彼時披露的招股書(下稱“第一版招股書“)披露的信息與最新版披露的招股書(下稱”最新版招股書“)有前後矛盾之處。具體表現在2018年興欣新材主要原材料採購情況。
第一版招股書
最新版招股書
上圖可知,所披露的採購材料品類與金額,前後兩版招股書並不相同,單類品種的金額也並不相符,其原因不得而知,或存在財務數據造假之嫌。
無獨有偶,2019年曾有媒體質疑興欣新材數據披露前後矛盾,具體表現在公司原材料採購問題。彼年該媒體參照的是第一版招股書的信息,然而,和訊財經發現,最新版招股書中,興欣新材已修改了相關內容,其採購項目、金額皆與第一版招股書不符。那麼到底哪個版本所披露的為真實信息?是否存在信披不實?
第一版招股書
最新版招股書
上述問題和訊財經曾以發函的形式聯繫公司方,但遺憾的是截止發稿前,未收到來自興欣新材的有效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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