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億收購有毒資產,康尼機電併購踩雷被證監會行政處罰,股民索賠正式啓動

7月30日晚間,康尼機電發佈公告,收到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證監會依法決定對康尼機電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30萬元罰款,時任董事長陳穎奇、時任副董事長兼總裁高文明被給予警告並分處5萬元罰款。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向投資快報記者表示:“康尼機電從立案調查到處罰決定下發歷時長達三年,如今正式行政處罰已經落地,後續公司將面臨大批投資者的索賠。”

一、併購踩雷,重組報告存虛假記載被行政處罰

康尼機電於2018年8月22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調查通知書》 (蘇證調查字 2018076 號)。2020年5月12日, 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處罰字〔2020〕28 號)。

2021年7月30日,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2021〕54 號,證監會查明公司存在如下違法事實:2017年3月24日,康尼機電披露了經董事會審議通過的《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報告書(草案)》。根據《重組報告書(草案)》,康尼機電擬向廖某茂等16 位自然人及東莞市眾旺昕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等4家機構購買其持有的龍昕科技100%股權。龍昕科技的交易價格為34億元,佔康尼機電2016年經審計的合併報表淨資產比例超過50%,且超過 5,000 萬元,構成重大資產重組。在這場資產重組中,2015年至2017年,龍昕科技存在虛增收入、利潤等財務造假行為,導致康尼機電 2017 年披露的上述《重組報告書(草案)》《重組報告書》存在虛假記載。

依據《行政處罰決定書》,於2017年3月24日至2018年8月22日期間買入康尼機電,並在2018年8月23日及之後賣出或仍持有而虧損的投資者可發送姓名、股票名稱、電話發送郵件到 suopeibao*(*=@)126.com,或關注“股民索賠寶”參與索賠。

二、資金充裕,公司賠付能力較強

根據康尼機電公告顯示,從2021年6月初至7月初康尼機電連續披露公司使用閒置自有資金用於委託理財,累計金額高達6.4億元。康尼機電錶示,購買委託理財符合內部資金管理的要求。公司資金充裕,受損投資者可儘早通過公眾號股民索賠寶參加索賠。

根據公司發佈的2020年年報和2021年一季報顯示,公司2020年實現營業總收入33.3億,實現歸母淨利潤4.3億,每股收益為0.43元。報告期內,公司毛利率為36.7%,同比提高2.1個百分點。公司2021年一季度實現營業總收入9.4億,同比增長11.5%;實現歸母淨利潤1.2億,同比增長11.7%;每股收益為0.12元。劉鵬律師表示,公司業績強勁,投資者索賠有保障。

三、這些股民可以加入索賠隊伍

公開資料顯示,南京康尼機電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國軌道車輛門系統國產化研發和製造基地,是江蘇省高新技術企業與國家"高技術產業化示範工程"單位。

只要起訴就大概率能獲賠,對於滿足索賠條件的股民來説,及時加入股民索賠隊伍維權,是法律賦予股民的權利,也能幫助股民彌補虧損。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表示,康尼機電行政處罰已經落地,符合索賠條件的受損投資者可及時發送姓名、股票名稱、電話到郵箱 suopeibao*(*=@)126.com參與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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