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表示,堅持煤炭價格由市場形成的基礎上,建立價格區間調控機制,將實現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的更好結合,防止煤炭價格大起大落。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彭強 北京報道
國家發改委對煤炭市場價格形成機制做出新的重大調整,提出了570元/噸-770元/噸的合理價格區間,強調引導煤炭價格在合理區間運行,促進煤、電價格通過市場化方式進行有效傳導,嚴禁對合理區間內運行的煤、電價格進行不當干預。
國家發改委相關負責人指出,本次煤炭市場價格機制改革,實現了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的更好結合,防止煤炭價格大起大落,將實現穩預期、穩供應和穩經濟的目的,也從根本上理順了煤、電價格關係,破解“煤電頂牛”難題。
進一步完善煤炭市場價格形成機制
煤炭是關係到國計民生的重要產品,在今後一段時期,中國的能源消費仍需要立足以煤為主的基本國情。
上世紀90年代,國內煤炭價格逐步放開由市場形成,有關部門多年來也在不斷完善煤炭市場機制,引導煤炭價格合理形成。但受多方因素影響,煤炭市場機制仍不夠完善,加之投資炒作不時推波助瀾,部分時間存在市場失靈的情況,導致煤炭價格大起大落,為上下游產業帶來諸多不利影響。
為了引導煤炭價格在合理區間運行,促進煤、電上下游協同發展,保障能源安全穩定供應,國家發改委近日印發通知,對煤炭市場價格形成機制進行了進一步完善。
《通知》首先對煤炭價格的合理運行區間進行了明確。國家發改委指出,從多年市場運行情況來看,近期秦皇島港下水煤(5500千卡)中長期交易價格保持在每噸570-770元(含税)比較合理,上下游也能實現較好發展。綜合考慮合理流通費用、生產成本等因素,《通知》對煤炭重點調出地區(晉陝蒙三省區)出礦環節中長期交易價格合理區間進行了明確。
其次,《通知》完善了煤、電價格傳導機制。國家發改委表示,當煤、電價格主要通過中長期交易形成,煤炭中長期交易價格在合理區間內運行時,燃煤發電企業可在現行機制下通過市場化方式充分傳導燃料成本變化。國家發改委鼓勵電力中長期交易合同中,設置上網電價與煤炭中長期交易價格掛鈎的條款,有效實現煤、電價格傳導。
煤炭價格調控機制也得到了進一步的健全。《通知》指出,要保障煤炭產能合理充裕,完善煤炭中長期合同制度,進一步增強政府可調度儲煤能力,完善儲備調節機制。此外,還將健全成本調查和價格監測制度,規範煤炭價格指數編制發佈行為,當煤炭價格超出合理區間時,充分運用《價格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手段和措施,引導煤炭價格迴歸。
國家發改委強調,嚴禁對合理區間內運行的煤、電價格進行不當干預,將加強煤、電中長期合同履約監管,強化期現貨市場聯動監管和反壟斷監管,及時查處價格違法違規行為。
實現有效市場與有為政府的更好結合
2月24日,在國家發改委舉行的專題發佈會上,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司長萬勁松介紹稱,提出煤炭價格合理區間,不是要對煤炭實行政府定價,而是要在堅持煤炭價格由市場形成的基礎上,建立價格區間調控機制,實現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的更好結合,防止煤炭價格大起大落。
萬勁松指出,當煤炭價格超過合理區間過度下跌或過度上漲時,都會帶來不利影響,甚至危及能源安全穩定供應。
2015年,煤炭價格過度下跌,曾導致煤炭企業普遍虧損,生產積極性嚴重不足,影響行業健康發展。去年10月,煤炭價格脱離供求基本面,在短時間內衝上歷史性高點時,燃煤發電行業虧損嚴重,影響了電力安全穩定供應,也損害了經濟平穩運行。
萬勁松表示,經歷了去年煤炭價格非正常上漲後,各方面迫切希望國家完善煤炭價格形成機制,防止煤炭價格大漲大跌,引導煤價在合理區間運行。
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副司長、一級巡視員彭紹宗在發佈會上指出,本次煤炭價格機制完善,實現了與燃煤發電“基準價+上下浮動不超過20%”電價區間的有效銜接,在合理區間內煤、電價格可以有效傳導,實現煤價、上網電價和用户電價的“三價聯動”,從根本上理順了煤、電價格關係,破解了“煤電頂牛”難題。
在煤炭現貨交易部分,政府部門同樣將加強調控監管。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副司長周伴學表示,雖然目前沒有對煤炭現貨價格提出合理區間,但現貨價格不能明顯偏離中長期交易價格合理區間。
周伴學指出,國家發改委一直對現貨價格進行指導,將密切監測煤炭現貨價格變化,發現明顯偏離的情況,將及時會同配合有關部門採取措施,加強期現貨聯動監管,嚴肅查處投機資本惡意炒作和市場主體捏造散佈漲價信息、囤積居奇、哄抬價格、價格串通等價格違法違規行為,防止現貨價格大起大落,維護煤炭市場平穩運行。
對於投機資本惡意炒作,國家發改委強調將露頭就打,着力規範煤炭期現貨市場秩序,促進期現貨市場協同健康發展。
本次價格體制改革不涉及電價機制調整。彭紹宗介紹稱,除高耗能企業外,無論煤價如何變化,燃煤發電市場交易電價都不能突破上浮20%的限制,居民、農民電價與當前水平相比也不會有任何變化。
當煤炭價格在合理區間運行時,煤炭、電力價格通過市場化方式有效傳導,燃煤發電市場交易電價也不會突破上浮20%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