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股東大會未出現否決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東大會不涉及變更以往股東大會已通過的決議。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會議召開情況
1、會議召開時間:現場會議於2022年2月18日(星期五)14:30召開;
網絡投票時間為:交易系統投票時間為2022年2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互聯網投票時間為2022年2月18日9:15-15:00期間的任意時間。
2、會議召開地點:廣州市天河區珠江西路5號廣州國際金融中心45層公司會議室。
3、會議召開方式:現場會議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4、會議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5、會議主持人:公司董事長呂向陽先生。
6、會議召集、召開的合規性: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有《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股票上市規則》《主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及《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會議出席情況
1、股東出席情況:本次出席會議的股東及股東授權委託人共76名,代表股份數量96,321,279股,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37.10%,其中:
出席現場會議的股東及股東授權委託人共13名,代表股份數量64,250,422股,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4.74%;
通過網絡投票出席會議的股東共63名,代表股份數量32,070,857股,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2.35%。
2、董監高出席和列席情況:公司全部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出席了本次現場股東大會,全部高管列席了本次現場股東大會。
3、見證律師出席情況:廣東連越律師事務所委派的律師見證了本次股東大會,並出具了見證意見。
二、議案審議表決情況
(一)提案表決方式
本次股東大會按照會議議程,採取現場表決和網絡投票的方式對提案進行表決。提案均為影響中小股東的重大事項,在股東大會表決時對中小股東單獨計票。
本次股東大會提案均涉及關聯交易事項,關聯方融捷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為公司控股股東,呂向陽先生為公司實際控制人,其合計所持表決權股份數量為62,551,292股,在審議本次股東大會全部提案時均迴避表決。
(二)提案表決結果
本次股東大會的全部提案均獲得通過,具體表決結果如下:
1、審議通過了《關於2022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的議案》
總體表決結果:33,733,887股同意,佔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89%;36,100股反對,佔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11%;0股棄權,佔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
中小股東表決結果:33,733,887股同意,佔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89%;36,100股反對,佔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11%;0股棄權,佔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
2、審議通過了《關於2022年度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為公司提供財務資助和擔保額度的議案》
總體表決結果:33,673,387股同意,佔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71%;32,900股反對,佔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10%; 63,700股棄權,佔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19%。
中小股東表決結果:33,673,387股同意,佔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71%;32,900股反對,佔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10%;63,700股棄權,佔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19%。
3、審議通過了《關於2022年度為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額度預計的議案》
總體表決結果:32,492,920股同意,佔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6.22%;1,214,067股反對,佔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3.59%;63,000股棄權,佔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19%。
中小股東表決結果:32,492,920股同意,佔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6.22%;1,214,067股反對,佔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3.59%;63,000股棄權,佔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19%。
4、審議通過了《關於2022年度為控股子公司提供財務資助額度的議案》
總體表決結果:32,473,120股同意,佔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6.16%;1,213,367股反對,佔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3.59%;83,500股棄權,佔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25%。
中小股東表決結果:32,473,120股同意,佔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6.16%;1,213,367股反對,佔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3.59%;83,500股棄權,佔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25%。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本次會議由廣東連越律師事務所陳涵涵律師、盧潤姿律師現場見證,並出具了《廣東連越律師事務所關於融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法律意見書》。該法律意見書認為: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及表決方式符合《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出席會議的人員及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資格,表決程序和結果均真實、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經與會董事簽字確認並加蓋董事會印章的公司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廣東連越律師事務所關於融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2年2月18日
【來源: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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