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中國基金報
見習記者 顏穎
在公司遭遇監管點名之後,相關業務的負責人也難辭其咎。
4月14日,北京證監局公告顯示,由於中金公司“存在對具有相同特徵的同一投資品種採用的估值技術不一致的情況”、“使用成本法對私募資管計劃中部分資產進行估值”兩點問題,負有直接責任的中金公司資產管理部執行負責人馮平被要求接受監管談話。
隨着近期券商資管私募規模的不斷提升,監管對於相關產品的估值問題格外關注,多地監管局陸續開出罰單並提示風險。例如,深圳證監局即要求,各機構應高度重視產品估值管理工作,切實提高合規意識,完善估值管理內控機制。
資管部執行負責人遭監管談話
北京證監局指出,中金公司存在兩點問題:一是存在對具有相同特徵的同一投資品種採用的估值技術不一致的情況,二是使用成本法對私募資管計劃中部分資產進行估值。
上述情況違反了《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證券投資基金估值業務的指導意見》第一條第二項、第二條第二項,《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計劃運作管理規定》第三十四第一款的規定。馮平作為中金公司資產管理部執行負責人,對此負有直接責任。基於此,北京證監局要求馮平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前往北京證監局接受監管談話。
2017年9月,證監會發布《中國證監會關於證券投資基金估值業務的指導意見》,就基金估值業務和份額淨值計價有關事項進行規範。根據《指導意見》,基金管理人對投資品種進行估值時應保持估值程序和技術的一致性。同一基金管理人對管理的不同基金持有的具有相同特徵的同一投資品種的估值原則、程序及技術應當一致(中國證監會規定的特殊品種除外)。
對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投資品種,應採用在當前情況下適用並且有足夠可利用數據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採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時,應優先使用可觀察輸入值,只有在無法取得相關資產或負債可觀察輸入值或取得不切實可行的情況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觀察輸入值。
另外,根據《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計劃運作管理規定》,證券期貨經營機構應當定期對資產管理計劃估值執行效果進行評估,必要時調整完善,保證公平、合理。當有充足證據表明資產管理計劃相關資產的計量方法已不能真實公允反映其價值時,證券期貨經營機構應當與託管人進行協商,及時採用公允價值計量方法對資產管理計劃資產淨值進行調整。
值得一提的是,在2021年11月,北京證監局已就同一問題向中金公司問責。彼時,北京證監局對中金公司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要求中金公司予以整改,並於兩個月內提交整改報告。
資管業務排名突飛猛進
在問題之外,中金公司近期資管業務呈現突飛猛進的態勢,引起業內關注。
今年2月,中基協更新2021年四季度各項資管業務月均規模數據。在“證券公司私募主動管理資產月均規模前20家”的榜單中,中金公司以8575.48億元的月均規模排在第二位,僅低於中信證券的10462.53億元。
證券公司私募主動管理資產月均規模前20家:
在資產管理整體業務方面,中金公司2021年年報信息顯示,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金公司資產管理部的業務規模為11283.47億元,較2020年末增加120.0%。產品類別方面,集合資管計劃和單一資管計劃管理規模分別為5,683.21億元和5,600.26億元。管理產品數量747只,較2020年末增加24.9%。
在業務收入方面,中金公司2021年資產管理板塊營業收入為14.15億元,同比增長20.26%;營業利潤率為36.86%,較上年增加3.85個百分點。雖整體業務數據尚與投資銀行、股票業務、財富管理等板塊仍有差距,但在資管新規後券商資管行業普遍低迷的背景下,中金公司的資管業務可圈可點。
此外,中金公司2021年報顯示,中金公司在2020年3月委任徐翌成為公司總裁助理和資產管理板塊負責人,並表示“自徐先生擔任資管板塊負責人以來,公司資管業務取得了顯著發展,行業排名在兩年內從第10位躍升至第2位,市場形象顯著提升”。
私募產品估值問題頻發
中金公司此次被監管點名的私募產品估值問題並非孤例,僅就近期情況來看,因類似問題被監管出具行政監管措施的券商不在少數。
今年3月,上海證監局對中泰資管開出罰單。其中提到,中泰資管“公司個別資管計劃在所投資的債券已停止競價交易的情況下,仍長期採用歷史收盤價估值,估值方法不合理”。上海證監局責令中泰資管予以改正並提交書面報告,並對公司總經理及估值會委員徐建東、合規總監及公司估值委員會委員王洪懿同時出具警示函。
今年2月,北京證監局公佈信息顯示,東興證券私募資管業務存在“資管新規落實不到位,個別產品業績報酬提取頻率超過每6個月一次”、“投資管理不規範,個別產品未及時調整違約債券估值”、“未明確要求定期對集合計劃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的執行效果進行評估”等問題。北京證監局對東興證券出具警示函,並要求其切實提高私募資產管理業務的合規風控水平,杜絕此類事項發生。
2021年12月,浙商資管因“對同一投資品種採用的估值技術不一致”、“對產品持有的違約資產估值不合理未按規定向投資者披露信息,部分集合產品持續開發申購、贖回”等問題,被浙江證監局要求對資管業務進行全面深入整改,並暫停私募資產管理產品備案6個月。
2021年11月,上海證監局對申萬宏源證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其中同樣包括估值問題:“存在對不同私募資產管理計劃持有的同類資產採用不同估值方法的情形,且個別私募資產管理計劃未嚴格遵守公允估值原則,估值方法不合理”。
不難發現,近期監管對於券商私募資管的估值問題格外關注,這與券商資管私募主動管理規模的提升不無相關。中基協數據顯示,2021年四季度證券公司私募主動管理資產月均規模前20名的券商合計規模達到5.21萬億元,相比2020年四季度增長超50%。
私募產品估值為何屢次引發監管罰單?對此,有業內人士向基金君表示,券商私募資產管理規模的增長與機構業務的發展密不可分,部分機構客户與券商在估值方面理解存在不一致,也會提出相應意見和要求。當然,這並不是對其違規行為的開脱,被“點名”的證券公司應按照監管要求積極整改。
今年1月,深圳證監局在2022年第一期《證券期貨機構監管通訊》中曾對資管產品估值管理作出風險警示。深圳證監局指出,在日常監管中關注到,部分機構管理的私募資管計劃在投資私募債過程中存在估值管理不到位的情況:一是未按照淨值化管理的要求,對私募資管計劃進行公允估值;二是對不同產品持有的同類資產採用不同估值方式,違反了相關法規關於估值一致性的規定。
深圳證監局表示,各機構應高度重視產品估值管理工作:
一是切實提高合規意識,嚴格落實《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計劃運作管理規定》等相關法規要求,堅持公允價值計量原則,嚴格限制使用成本法。
二是完善估值管理內控機制,建立關於產品估值一致性的定期複核和審閲機制,確保估值程序和技術不存在重大缺陷。
三是採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時,應優先使用可觀察輸入值,只有在無法取得相關資產或負債可觀察輸入值或取得不切實可行的情況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觀察輸入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