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11月28日電(中國證券報記者王舒嫄)2020年就剩下最後一個月了!自12月1日起,一大批全國性、地方性新規將開始實施,事關出行、落户、購物、房產交易等,快來和中證君一起看看吧。
全國性新規
促銷不得先提價再折價
11月5日,市場監管總局公佈《規範促銷行為暫行規定》,其中規定經營者折價、減價,應當標明或者通過其他方便消費者認知的方式表明折價、減價的基準。通過積分、禮券、兑換券、代金券等折抵價款的,應當以顯著方式標明或者通過店堂告示等方式公開折價計算的具體辦法。
↑來源:中國政府網
違反出口管制法最高罰款500萬元
自2019年12月以來,歷經三次審議,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17日表決通過了出口管制法。出口管制法包括五章49條,從管制政策、管制清單和管制措施,監督管理,法律責任等方面進行了詳細規定,將於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來源:中國政府網
出口管制法明確,出口經營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經營額五十萬元以上的,並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十萬元的,並處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相關管制物項出口經營資格:
(一)未經許可擅自出口管制物項;
(二)超出出口許可證件規定的許可範圍出口管制物項;
(三)出口禁止出口的管制物項。
高鐵浮動票價來了
京滬高鐵10月發佈公告稱,自2020年12月23日起,京滬高鐵公司將對京滬高鐵運行時速300-350公里的高鐵動車組列車公佈票價進行優化調整,改變目前固定票價的做法,根據客流情況,區分季節、時段、席別、區段等,建立靈活定價機制,實行優質優價,有升有降。
經營者集中審查暫行規定實施
《經營者集中審查暫行規定》已於2020年10月20日經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2020年第9次局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規定》共六十五條,其中明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負責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工作,並對違法實施的經營者集中進行調查處理。市場監管總局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委託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場監管部門實施經營者集中審查。
↑來源:中國政府網
藥品信息要真實、準確、完整和可追溯
國家藥監局發佈《藥品記錄與數據管理要求(試行)》,對藥品研製、生產、經營、使用活動的記錄與數據管理提出原則性要求,突出重點,結合產業實際,更好地保證藥品全生命週期全過程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和可追溯。《要求》自12月1日起正式實施。
科技獎勵由“推薦制”改為“提名制”
國務院公佈修訂後的《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條例》明確,科技獎勵制度的目標是獎勵在科技進步活動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個人、組織,調動科技工作者積極性和創造性,建設創新型國家和世界科技強國。《條例》修訂落實了科技獎勵由“推薦制”調整為“提名制”的改革要求,主要體現為改革報獎方式、強化提名責任。改革報獎方式,實行由專家、學者、組織機構、相關部門等提名的制度,在堅持政府主導的基礎上充分發揮專家、學者作用,突出獎勵的學術性。強化提名責任,提名者應當嚴格按照提名辦法提名,提供提名材料,對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並按照規定承擔相應責任。
地方性新規
上海:引進人才落户上海
上海市人民政府於11月印發《上海市引進人才申辦本市常住户口辦法》將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辦法》規定,除了重點機構緊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並取得相應學位的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創新團隊核心成員等核心業務骨幹外,重點機構所需的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並取得相應學位的人員今後也可以申辦本市常住户口。
↑來源:上海市人民政府網
上海:假房源、假房價要“涼涼”
11月26日,上海房地產經紀行業協會發布《關於進一步規範存量房房源核驗及信息發佈工作的通知》,要求經紀機構通過門店、網站等各類渠道發佈擬出售的存量房房源信息應明確標識房源核驗編號及二維碼。同時,明確對發佈虛假房源、房價等違規行為的中介將進行懲處。
江西:設立中小企業發展基金
新修訂的《江西省中小企業促進條例》將於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條例》從財税支持、融資促進、創業扶持、創新發展、市場開拓、服務措施、權益保護等方面,優化中小企業經營環境,保障中小企業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維護中小企業合法權益,支持中小企業創業創新,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財税支持方面,江西省人民政府設立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江西省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應當遵循政策性導向和市場化運作原則,主要用於引導和帶動各類社會資本支持初創期中小企業發展。
海南、重慶:實行財產和行為税合併納税申報
為持續優化税收營商環境,切實減輕企業申報負擔,按照《税務總局等十三部門關於推進納税繳費便利化改革優化税收營商環境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經國家税務總局批准,國家税務總局海南省税務局決定實行財產和行為税合併納税申報。自2020年12月1日起,納税人申報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税、房產税、車船税、印花税、耕地佔用税、資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環境保護税、煙葉税中一個或多個税種時,使用《財產和行為税納税申報表》。同時,調整資源税和印花税納税期限,資源税和印花税實行按季或者按次計徵。實行按季計徵的,納税人應當於季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申報並繳納税款。
國家税務總局重慶市税務局決定實行財產和行為税合併納税申報。自2020年12月1日起,納税人申報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税、房產税、車船税、印花税、耕地佔用税、資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環境保護税、煙葉税中一個或多個税種時,使用《財產和行為税納税申報表》。
重慶市税務部門提醒,合併申報更加註重納税人的税源信息採集,每個税種根據其税制特點設計有配套的税源明細表,如對於城鎮土地使用税、房產税、車船税等穩定税源,可以一次填報,長期有效。在進行“十税合一”納税申報前,請先確認税源信息,如有變更及時維護,以確保申報信息準確。
貴州:推進政府數據資源的開發利用
《貴州省政府數據共享開放條例》經貴州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將於12月1日正式施行。《條例》明確,省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政府數據資源有效流動和開發利用機制,推進政府數據資源的開發利用;鼓勵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利用政府數據資源創新產品、技術和服務,構建農業、工業等領域規範化數據開發利用的場景,培育數字經濟新產業、新業態和新模式,發揮政府數據資源的經濟價值和社會效益。《條例》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獲取到的有條件共享開放的政府數據,不得擅自轉讓、改變用途或者使用範圍,不得利用政府數據從事違法犯罪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