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思科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出具的《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項目審查一次反饋意見通知書》(211791號)(以下簡稱“反饋意見”),並於2021年7月22日披露了《關於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項目審查一次反饋意見通知書〉的公告》(詳見公司披露在巨潮資訊網上編號2021-091的公告)。
公司會同相關中介機構已按照上述反饋意見通知書的要求,對反饋意見所列問題進行了認真研究並逐項回覆,已根據要求將反饋意見回覆進行披露,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巨潮資訊網於2021年8月18日發佈的《海思科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文件反饋意見之回覆報告》及2021年10月22日發佈的《海思科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文件反饋意見之回覆報告(修訂稿)》。
根據中國證監會的進一步意見和要求,公司會同相關中介機構對反饋意見的回覆進行了再次補充和修訂,現將反饋意見的回覆修訂稿進行公開披露,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於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海思科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文件反饋意見之回覆報告(二次修訂稿)》。公司將於上述反饋意見回覆披露後2個工作日內向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受理部門報送反饋意見回覆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尚需獲得中國證監會核准,能否獲得核准及最終獲得核准的時間均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依據中國證監會對該事項的審核進展情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海思科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1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