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資本邦獲悉,*ST金洲(000587.SZ)收年報問詢函。資本邦獲悉,公司在對此前深交所下發的問詢函回覆稱,公司子公司深圳金葉展廳由於被網絡黑客入侵併鎖死,導致公司在重做2019年度賬套時將幾筆上年度已經計提資產減值價值為8,900萬元的發出金料錯誤的作為“發出商品”入賬,更正前該子公司實現營業利潤6,700萬元,更正後該子公司實現營業利潤-4,812萬元。
具體情況為:
2020年6月16日,公司披露的《2019年年度報告》(更新後)、《關於2019年年度報告的更正公告》、《關於對深圳證券交易所2019年年報問詢函的回覆公告》等公告,顯示:調整前公司2019年度實現淨利潤-61.87億元,調減2019年度淨利潤0.91億元,調整後公司2019年度實現淨利潤-62.77億元,此外,存貨、應收賬款分別調減300萬元、8,653萬元。
針對上述事項,深交所要求公司自查披露:
*ST金洲稱,對子公司京豐匯租賃有限公司失去控制。要求公司:(1)説明對子公司失去控制的認定標準,認定失控的具體證據,豐匯租賃失控的事實是否前期既已存在,公司前期財務報告的相關會計處理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要求獨立董事發表意見。(2)要求2015年及以後的年審會計師對照《企業會計準則》有關“控制”的定義,詳細説明各年度公司將豐匯租賃納入合併報表編制範圍是否符合會計準則的規定,並進一步説明針對豐匯租賃執行了何種審計程序,相關程序是否符合審計準則的規定,審計範圍是否受限,是否取得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足以支持審計結論,前期審計意見是否存在應更正的情形。(3)要求説明收購完成至今,公司對豐匯租賃採取的整合措施、內部控制及其有效性;自查並説明前期公司針對豐匯租賃相關的信息披露是否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公平。要求獨立董事和監事發表意見。(4)説明豐匯租賃失控對公司產生的影響,要求及時提示風險並説明公司擬採取的應對措施。(5)要求報備2015年至今豐匯租賃各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
公司披露,豐匯租賃與北京中廣恆通理財顧問有限公司存在7.66億往來款。形成的原因是:豐匯租賃部分銀行賬户被凍結,為了避免此風險對豐匯租賃的生產經營產生影響,豐匯租賃委託北京中廣恆通理財顧問有限公司進行資金收取和支付形成往來款。”北京中廣恆通理財顧問有限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為豐匯租賃原實際控制人謝直錕。深交所要求公司:自查豐匯租賃收購完成至今,是否存在相關資金被關聯方資金佔用或向關聯方提供財務資助的情形,關聯交易是否均已履行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以及公司在保持獨立性、防範關聯方違規資金佔用等方面已經或擬採取的措施。
永拓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京永專字(2020)第310191號)顯示公司的2019年財務報告內控制度存在3個重大缺陷,其中之一為“豐匯租賃在利息收入的確認上未按金融企業的行業慣例超過90天的逾期利息收入不確認收入”,公司問詢函回覆表示,“此缺陷公司不予認同。理由:豐匯租賃不屬於真正意義的金融企業,不應當按照金融企業的行業慣例確認收入。”但是,公司在《關於公司2019年半年報問詢函回覆的公告》(2019-73)回覆,“公司本期對超過三個月及以上的逾期未收款項目,不再計提確認利息收入,導致收入有較大減幅,從而使得公司毛利率大幅度下滑。”前後會計政策不一致,深交所要求公司:説明公司年報問詢函回覆同半年報問詢函回覆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會計政策是否發生變化,公司是否及時就會計政策變更履行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如適用)。要求獨立董事發表核查意見;説明認為“豐匯租賃不屬於真正意義的金融企業,不應當按照金融企業的行業慣例確認收入”的原因和合理性;自查説明2015年及以後的年審會計師核查公司是否存在“將超過90天的逾期利息收入確認收入的情形”。
問詢函回覆委託貸款等情況顯示,公司向北京華新盛融信息諮詢有限公司提供貸款4億元,該公司股東章航擔任潤興融資租賃有限公司(隸屬於中植集團)的監事;公司向杭州餘杭金控匯銀投資有限公司提供貸款餘額2億元,公司董事、總經理何玉水在該公司擔任董事長、總經理,且2018年9月前公司控股股東九五集團為該公司股東;公司向北京利華眾拓投資諮詢有限公司提供貸款餘額約2億元,馮勇超擔任該公司的股東,經查詢馮勇超為北京瑞豐聯合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廣恆通理財顧問有限公司股東,而公司年報顯示北京中廣恆通理財顧問有限公司為關聯方。但公司表示前述交易對手方均不是公司關聯方。要求公司再次核實前述交易對手方同公司是否存在關聯關係,並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及《股票上市規則》關於關聯方的規定,完整披露公司關聯方的情況。要求獨立董事和年審會計師核查並發表明確意見。
問詢函回覆中其他應收款――暫付款項目明細顯示,公司應收寧波經濟技術開發區天月商務信息諮詢有限公司暫付款1億元,經查,該公司於2017年7月成立,註冊資本僅為50萬元;應收關聯方北京中廣恆通理財顧問有限公司暫付款4,820萬元;應收北京首拓融盛投資有限公司1,000萬元,主要事項為代捐贈。要求公司説明前述三筆款項的具體事由,是否具有商業實質,截至回函日的款項收回情況,是否存在資金佔用或對外提供財務資助的情形,是否履行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如適用)。要求獨立董事核查並發表明確意見。
問詢函回覆顯示,“2019年8月5日,豐匯租賃子公司CrystalSparkleLimited與ZhongzhiHi-techOverseasInvestmentLtd簽署份額轉讓協議,協議約定就CrystalSparkleLimited
持有的135,000份ZHI-ClassA份額(每份額價值1000美元)轉讓給ZhongzhiHi-techOverseasInvestmentLtd,轉讓價格為153,262,500.00美元,轉讓價款在協議簽訂後6個月內完成支付。協議到期後,ZhongzhiHi-techOverseasInvestmentLtd未按期支付轉讓價款。通過溝通,2019年8月,其關聯方中植高科(北京)投資有限公司與公司簽訂借款合同,約定中植高科(北京)投資有限公司向公司發放借款1,056,735,000.00元人民幣,借款期限為2年,該筆借款合同到期後,若公司仍未收到上述份額轉讓價款,可向中植高科(北京)投資有限公司、ZhongzhiHi-techOverseasInvestmentLtd主張抵消上述債權債務關係,上述債權不存在實質性違約風險。”要求公司:(1)説明本次交易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於交易標的ZHI-ClassA份額的基本情況、交易對手方ZhongzhiHi-techOverseasInvestmentLtd是否為公司的關聯方,前述股權轉讓事項是否履行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2)中植高科(北京)投資有限公司是否按照約定向公司發放貸款,具體的貸款金額、起止時間、利率,截至目前前述轉讓款項的收回情況。(3)要求獨立董事核查並發表明確意見。
公司問詢函回覆與賬齡分佈表對於信用期的描述不一致。問詢函回覆顯示,公司“應收賬款按賬齡長短進行計提。其中信用期指如果合同有約定的,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內為信用期;如果合同沒有約定、或者合同約定時間較短的,以三個月為信用期。”而公司列示的賬齡分佈表中將賬齡分為信用期(1年內)、超出信用期1年以內、超出信用期1-2年、超出信用期2-3年、超出信用期3年以上。要求公司明確説明會計政策中“信用期”的適用標準,並結合會計政策説明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壞賬準備計提的充分性。要求獨立董事發表核查意見。
公司子公司深圳金葉展廳由於被網絡黑客入侵併鎖死導致會計誤差。問詢函回覆顯示,公司子公司深圳金葉展廳由於被網絡黑客入侵併鎖死,導致公司在重做2019年度賬套時將幾筆上年度已經計提資產減值價值為8,900萬元的發出金料錯誤的作為“發出商品”入賬,更正前該子公司實現營業利潤6,700萬元,更正後該子公司實現營業利潤-4,812萬元。要求公司補充説明該子公司更正前後的淨利潤、對公司2019年淨利潤的影響,報備深圳金葉展廳的財務報表,並再次核查是否存在其他信息披露不準確的情形。
頭圖來源:圖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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