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執行,本市養老機構服務如何收費?這個修訂辦法予以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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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主要有哪些方面的變化?養老機構服務收費範圍、定價原則和定價流程分別是什麼……一起來看看吧~
Q1
本次《辦法》修訂的背景是什麼?
《上海市養老機構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滬發改價費〔2016〕1號)自2016年頒佈實施以來,對於規範養老機構收費行為、疏導養老機構收費矛盾、促進養老行業健康多元發展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近年來,隨着養老服務供給力度不斷加大,供給模式更加多元,現行《辦法》已不能完全適應當前養老機構發展的需要,且將於2021年6月到期。為進一步規範本市養老機構服務收費行為,維護入住老年人和養老機構的合法權益,促進養老機構高質量可持續發展,市發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對《辦法》進行了修訂完善,以更好地指導本市養老機構服務收費工作。
Q2
本次修訂的基本思路是什麼?
本次《辦法》修訂工作的總體思路是:貫徹國家與本市促進養老服務發展的要求,按照“分類指導、放管結合、合理定價、優質優價”的原則,進一步完善養老機構服務收費形成機制和管理規定,有效滿足老年人多樣化、多層次養老服務需求,促進本市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
Q3
本次修訂主要有哪些方面的變化?
一是優化完善養老機構服務收費定價原則。按照《上海市養老服務條例》規定,明確養老機構服務收費應以養老機構成本為基礎,統籌考慮經營性質、政府投入、設施設備條件、照料護理等級、機構等級、服務質量和老年人承受能力等因素確定,應當體現優質優價。
二是優化保基本養老機構定價流程。適當簡化了申請材料,明確養老機構備案、登記材料不需機構提供,改為通過政府部門信息共享獲取;養老機構提供經營情況年度審計報告由近三年改為近兩年。細化了定價決策流程,新增了時限要求,壓縮了行政決策時間,要求民政部門收到保基本養老機構提交的申請材料後,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受理後15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價格主管部門在2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開展成本調查所需時間不計入時限)。
三是建立認知障礙照護養老服務收費規定。為支持和鼓勵養老機構設置認知障礙照護牀位,根據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財政局關於《認知症照護牀位設置工作方案(試行)》的要求,對於保基本養老機構中符合要求的認知障礙照護牀位,明確其牀位費按房型、入住老年人的照料護理費按認知障礙分級護理測評等級,差別制定。
四是完善養老機構服務收費範圍。為滿足入住老年人不同層次的服務需求,新增個性化服務收費,明確個性化服務收費是養老機構為滿足入住老年人在疾病發作、康復、安寧療護等特殊時期的需要,提供陪同就醫等個性化服務項目而收取的費用。保基本養老機構的個性化服務項目由養老機構制定,其收費標準由養老機構根據非營利原則制定。
同時,明確個性化服務應體現自願原則,由養老機構與老年人及其家屬(代理人)以書面合同方式約定,不得將養老機構基本服務項目清單以內的內容轉為個性化服務收費。同時,民政部門應當加強個性化服務項目的監管。
五是加強對其他類型養老機構服務收費的指導。對保基本養老機構以外的其他類型養老機構,由原先統一規定收費項目的做法,改為按營利性和非營利性機構實施分類指導。其中: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的收費項目按保基本養老機構的規定執行,收費標準由經營者制定。對近年來發展較快的營利性高端養老機構,進一步完善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強調養老機構與老年人及其家屬(代理人)按合同約定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調整頻次等。
六是加強政務信息公開。增加民政部門和價格主管部門通過政府網站、政務新媒體等途徑向社會公開養老機構服務收費標準調整的辦理指南等相關規定,進一步便利養老機構申請,提高定價程序透明度。
資料提供:委價調處
編輯:陳昊、金詩媛(實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