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瑞幸咖啡33天內收兩封退市通知,盤中跌超18%!瑞幸還有機會麼?
每經編輯 徐豪
抄底瑞幸咖啡的投資者又慘了!
北京時間6月23日晚間,瑞幸咖啡發佈公告稱,公司在6月17日再度收到納斯達克的額外書面通知,因公司未能及時公開其2019財年年度報表,將被納斯達克退市。
受此消息影響,23日晚間,美股開盤,瑞幸咖啡股價便大跌超16%。截至發稿,瑞幸咖啡股價下跌18.87%,報2.58美元。
圖片來源:東方財富
值得注意的是,這是33天內,瑞幸咖啡收到的第二封退市通知。收到第一封退市通知後的聽證會還沒開,第二封就來了,瑞幸咖啡還有機會麼?
瑞幸咖啡再收納斯達克退市通知
23日晚間,瑞幸咖啡公告稱,收到納斯達克的退市通知。
對此,瑞幸在公告中回應稱,公司正在盡一切努力盡快提交年度報表,但由於新冠疫情導致報表編制放緩,以及4月宣佈的財務造假內部調查懸而未決,因此未能及時提交年報。不過,這次瑞幸並未在公告中透露是否要就此舉行聽證會。
受該公告影響,23日晚間,瑞幸咖啡盤前股價出現大跌,該公司盤前股價一度大跌20%。
事實上,對於此次退市通知,此前已有相關跡象,6月16日,瑞幸咖啡公告稱,公司向美國證監會提交文件表示,因受目前公司內部調查事項以及公共衞生事件影響,公司無法在規定時間內提交2019年年報(即20-F),預計無法在規定提交日期後15日內提交2019年年報。
圖片來源:每經記者 蘭素英 攝
值得注意的是,這也是33天內,瑞幸咖啡收到的第二封退市通知。
5月15日,瑞幸咖啡公告稱,因財務造假東窗事發,公司收到了納斯達克的退市通知。不過,瑞幸咖啡隨即表示,計劃就此決定要求舉行聽證會,在聽證會結果發佈前,將繼續在納斯達克上市。聽證會通常安排在提要聽證會請求的30至45天后。
4月2日晚,瑞幸咖啡突然發佈公告稱,已成立特別委員會,調查內部業績造假問題,並指首席運營官劉劍和部分員工偽造業績22億元人民幣。消息一出,瑞幸咖啡股價暴跌超過80%。
4月2日瑞幸22億造假案之後,該公司股價自26.2美元跌至6美元左右,跌幅超75%。隨後兩個交易日,瑞幸咖啡繼續大跌16%、18.4%。4月7日起停牌,停牌前股價為4.39美元。
復牌之後的瑞幸咖啡一路上漲,5月26日,瑞幸咖啡盤中一度飆升70%,最終收漲53.24%,報2.13美元/股。
2日至4日,瑞幸咖啡連續上漲。
其中,4日盤中一度漲近90%,截至收盤,瑞幸漲56.98%,報收4.05美元,全天成交額11.42億美元。
自4月2日到6月22日,瑞幸咖啡股價跌幅為88%。
陸正耀曾表示對第一次退市通知深感失望
值得注意的是,在第一次收到納斯達克的退市通知時,當天深夜,瑞幸董事長陸正耀發佈聲明,先是質疑納斯達克的決定,他表示已根據階段性調查結果,第一時間處理相關責任人、重組董事會、更新管理層、積極進行整改,但納斯達克不等最終調查結果就要求公司退市,出乎意料,對此個人深感失望和遺憾。
圖片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蘭素英 攝
他還表示,堅信瑞幸咖啡的商業模式和商業邏輯是成立的,瑞幸咖啡自運營以來每年的營收都在持續增長。此外,陸正耀還提到,瑞幸如果退市,面臨的困難和壓力必將繼續加大,但不論怎樣,都會傾盡全力維持門店運營,竭盡所能挽回股東損失,讓瑞幸這個品牌能夠走下去。
6月14日,第一財經報道稱,財政部對於瑞幸咖啡財務造假案的現場檢查部分已經結束,目前有關報告正在等待更高層級的批覆。而其他媒體報道稱,瑞幸咖啡的大股東和實際控制人陸正耀和CEO錢治亞涉及造假。
瑞幸咖啡面臨內憂外患
在自曝財務造假後,瑞幸咖啡正面臨着內憂外患。
近日,以瑞信集團為首的貸款機構獲得勝訴,將清算由瑞幸咖啡董事長陸正耀及其家族控制的兩個實體公司,以追回3.241億美元的未償債務。
根據開曼羣島法院的判決,被解散的兩家實體分別為Primus Investments Fund和Mayer Investments Fund。在判決的同時,法官拒絕了這兩家實體駁回清算、允許他們通過再融資或出售資產以償還債務的請求。
6月20日凌晨,瑞幸咖啡在官網發佈通知,將在7月5日召開臨時股東大會,討論包括解除獨立董事Sean Shao、黎輝、劉二海以及陸正耀本人的任命,同時討論是否任命Ying Zeng、Jie Yang為獨立董事。
公告介紹稱,Ying Zeng現任Orrick Herrington&Sutcliffe; LLP的合夥人職務,在商業和法律領域有超過25年的工作經驗;Jie Yang(中文名楊傑)現在中國政法大學(CUPL)擔任多個職務,包括商學院副院長,MBA中心副主任,商學院首席秘書等。
今年5月初,隨着對瑞幸咖啡造假調查持續推進,其涉及造假的首席執行官(CEO)錢治亞、首席運營官(COO)劉劍等人已被免職,並已退出董事會。
退市,意味着什麼?
從納斯達克交易所退市流程來看,這意味着什麼?
據21世紀經濟報道,老虎證券投研團隊表示,按納斯達克交易所退市規則,退市可分為主動退市和被動退市。
主動退市分為三種:公司轉板、私有化、收購併購。
而被動退市是指達不到持續上市的要求。比如不滿足市值要求、股價要求(連續30個交易日低於1美元)、總股東數要求、公眾持股量要求等等。
以及,監管層面的,在規定期限內提交財務報告。
“對ADR來説,10Q10K不是必須的,但20F是必須的,如果沒有提交成功,將有可能被要求摘牌退市。顯然Nasdaq是不認可瑞幸造假的財報,認為提交的年報也是無效的。”其表示。
納斯達克市場退市程序的實施主體為納斯達克上市資格部或上市調查部,在公司退市過程中其職責包括根據持續上市條件,做出終止上市公司股票交易的決定,以書面方式通知上市公司,説明做出決定的理由,為上市公司提供聆訊機會並提供逐級申訴的程序。
編輯|徐豪 肖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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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悠然 SF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