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 劉歡)倉單質押融資是企業獲取資金的有效途徑,在緩解企業融資難、危機應對等方面發揮着重要作用,但目前相關專業法律法規仍處於缺乏狀態。2022年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北京首農食品集團知聯會會長唐俊傑帶來《關於加快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倉單法〉》的提案,她建議加快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倉單法》,促進倉單質押融資的規範發展。
唐俊傑介紹,據估算,我國存貨總量每年價值大約在100萬億元,這些存貨大多可以“倉單”形式存在,用於倉單質押融資,但是,目前年融資發生額僅為5萬億元。從政策來看,2020年3月,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鼓勵發展訂單、倉單、應收賬款融資等供應鏈金融產品”。同年9月,中國人民銀行等八部門聯合印發《關於規範發展供應鏈金融 支持供應鏈產業鏈穩定循環和優化升級的意見》,明確提出“規範發展供應鏈存貨、倉單和訂單融資”。
在唐俊傑看來,我國倉單質押融資業務一直未得到普遍推廣,造成倉儲企業不願出具倉單,金融機構不敢接受倉單融資,採取“慎貸、惜貸”政策,導致大量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無法獲得融資。唐俊傑認為,造成上述情況的主要原因是缺乏一部專門的《倉單法》對倉單的出具及各方責權利、倉單質押融資等相關內容進行統一規範,造成實踐中無法準確界定倉單與其他入庫單等單據的區別。
為解決企業融資難問題,為企業開展倉單擔保融資提供法律保障,唐俊傑建議,加快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倉單法》。具體而言,她建議,細化《倉單法》內容,為倉單出具人、金融機構、倉單持有人、倉單運營平台等各方開展倉單相關業務提供更加明確、操作性強的規則。《倉單法》的內容應包括倉單適用範圍、倉庫的發牌和監督、持牌倉庫管理;倉單出具人、倉單持有人、金融機構等倉單業務各方權利義務;倉單的轉讓和擔保融資、法律責任等方面內容。
新京報記者 劉歡
編輯 李嚴 校對 李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