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中國銀保監會正式對外發布《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監管評級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該《辦法》聚焦風險管理和合規經營,對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實施分類監管,銀保監會將根據評級結果,在市場準入、業務範圍、產品創新、現場檢查等關鍵領域,對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採取差異化監管措施。
業內人士認為,《辦法》是保險資管行業首次就機構綜合評價標準達成一致共識,具有基石意義。《辦法》的內容參考行業最佳實踐,設定高標準的指標評分規則,充分體現標杆公司的示範效應和發揮監管政策“指揮棒”作用。在大資管背景下,該《辦法》發佈後,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將在遵守共性規則守住底線的同時,迎來個性化的發展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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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15萬億資金
目前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已經成為我國金融市場的重要力量。銀保監會披露數據顯示,自2003年首家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成立以來,截至目前已設立保險資產管理公司28家,受託管理保險業超過70%的資金,資產管理規模近15萬億元。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在大類資產配置、長期資金管理、固定收益投資等方面能力和影響力逐步提升,形成了富有特色的核心優勢。
但同時,據銀保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介紹,目前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在機構性質、管理風格、受託規模、投資能力以及市場化程度等方面差異化特徵明顯。
因此,為進一步加強對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機構監管和分類監管,促進保險資產管理行業合規穩健經營和高質量發展,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質效,銀保監會制訂了該《辦法》。
該負責人進一步指出,建立實施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監管評級制度,是健全完善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機構監管體系的重要舉措,主要體現在以下三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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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利於實現分類監管,豐富機構監管的工具箱,合理配置監管資源,提升監管效率;
有利於形成正向激勵,推動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主動對標行業最佳實踐,強化合規經營意識,增強內生髮展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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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有利於強化監管導向,促進保險資產管理行業專注主業和特色,優化業務結構,支持基礎設施項目建設,提升服務實體經濟和國家重大戰略質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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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監管時代來臨
《中國銀行保險報》注意到,《辦法》共五章二十三條,包括:總則、評級要素與評級方法、組織實施、評級結果與分類監管和附則。主要包括四方面的內容:
此外,《辦法》設置了一年的試運行期,引導行業對照評價指標做好評級準備工作。
針對分類監管,華泰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楊平表示,此前,各保險資產管理機構由於成立時間、背景和發展階段迥異,在大類資產配置能力、投資管理能力、全面風險管理能力、合規文化建設、人力及信息技術資源投入等方面參差不齊,實施分類監管後,將促使更多的保險資管機構,將業務發展建立在綜合能力提升的基礎之上,將合規穩健的經營目標設定在經營效益之前,將全面風險管理能力、運營保障能力等方面的建設和資源投入放在更重要的位置,從而全面促進整個行業的競爭力提升。
平安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萬放表示,傳統的混同監管模式逐漸帶來影響效率、增加成本的問題。在此背景下,《辦法》按照“有多大能力幹多大事”的原則,針對不同類型機構,匹配差異化的監管指導和政策空間,意在嚴控行業風險底線的同時,最大限度激發機構活力。他認為,分類監管機制將形成正向激勵,促使保險資管公司將監管規則的外在要求轉化為自身經營管理的內在規範,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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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揮監管政策“指揮棒”作用
在具體的指標設定上,《辦法》設立了公司治理與內控、資產管理能力、全面風險管理能力、交易與運營保障、信息披露和調整項。前三項合計佔比達到了75%。
在公司治理與內控指標中,董監高和內部控制的分數最高。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銀保監會加大股東股權違法違規亂象治理力度,先後兩次對外披露問題股東行為,持續完善機構股東治理機制。在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治理與內控指標中,銀保監會也對此做出明確要求。“股東要嚴格履行法定義務,不存在虛假出資、出資不實、循環注資、抽逃出資或變相抽逃出資等行為。”
在全面風險管理指標中,銀保監會對治理及架構、制度與流程、風險準備金等都提出了明確要求,其中,在治理及架構中,銀保監會要求資產管理公司配備與公司業務複雜程度相適應的風險管理人員和資源。在人員數量上,要求風險控制人員(法律合規、信用評估、投後管理、內部審計等)數量不低於總員工人數的15%,具有三年及以上風險控制經驗的人員數量不少於該風險領域管理部門人數的60%,同時鼓勵公司對風險控制人員薪酬給予實質性的支持。
在對投資者的保護上,銀保監會要求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加強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引導公司進一步加強對涉眾性產品的管理,防範涉眾風險;鼓勵公司根據客户數量和業務類型,建設完善客户服務系統;加強信息披露管理,要求公司向投資者充分披露信息和揭示風險,強調不得存在承諾保本保收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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賞罰分明獎優罰劣
除去五項指標外,為更好地向市場和機構傳遞政策信號,體現獎優罰劣的監管導向,銀保監會在評級指標體系中專門設置了調整項指標。《中國銀行保險報》注意到,如果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出現被監管機構採取監管措施或行政處罰、被交易市場及自律組織採取紀律措施的機構相應扣減一定分數,對於出現特別重大風險事件的機構實行“一票否決”,直接定為D類。
但是,根據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業外資質、資產管理規模、服務業外資金、單位管理資產利潤率等情況,銀保監會也會對機構進行加分,鼓勵具有市場競爭力的公司和“專而精”、“小而美”的特色經營公司發展。對於積極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開展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ESG)等綠色投資,對行業發展做出重大貢獻的機構酌情予以加分。
該負責人表示,一方面對於經營管理能力和風險管理能力強的公司,以非現場監管為主,定期監測各項監管指標,通過會談和調研等形式,掌握最新的風險情況,在市場準入、業務範圍、業務審批等方面給予適當支持。另一方面,對於經營管理能力和風險管理能力弱的公司,給予持續的監管關注,在業務上做“減法”,必要時依法採取暫停業務資格、責令停止接受新業務等審慎監管措施。萬放表示,對風險管理能力和資產管理能力強的公司以非現場監管為主,使得監管可以騰出手,將精力更多地去指導那些經營管理能力偏弱、風險係數較高的公司。此舉有助於銀保監會更合理地配置監管資源,集中精力辦大事、降低系統性風險,豐富機構監管手段,提升行業監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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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保險資管行業競爭力
對內,《辦法》有利於保險資管行業長期穩定健康發展,形成更全面統一的行業規範。萬放表示,《辦法》的出台意味着保險資管行業終於誕生了符合自身發展特色的“統一度量衡”。業內首次就機構綜合評價標準達成一致共識,增強了保險資管公司間的可比性,有助於行業齊頭並進。“這套監管評級標準不僅是全行業行為規範的‘主標尺’,更是各家保險資管公司的‘體檢工具’,有助於機構發現問題,查缺補漏、找準定位、看齊標杆,持續加強自身能力建設。”
更進一步的是,《辦法》使保險資管可以更好融入“大資管”格局。正如泰康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段國聖所言,隨着銀行資管機構化、券商信託逐步迴歸資管本源、基金公司快速發展、金融業加強對外開放,整體資管行業全面競爭格局正在形成,保險資管的競爭對手逐漸走向成熟。在這一背景下,楊平認為,“《辦法》完全可以作為保險資產管理機構發展指引,其全面、嚴謹、前瞻的評級指標對於保險資產管理機構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優化資源配置、構建核心競爭力有着重要指導意義,對保險資產管理機構立足保險主業的同時充分參與到整個資產管理行業的發展和競爭中有着重要實踐價值。”
保險資管公司具體該如何提高自身投資和經營能力?段國聖分析,《辦法》從三個方面提供了方向指引。
首先要明確角色定位,繼續堅持專業化道路。履行受託職責、保護委託人利益是資產管理公司的根本所在。為滿足不同委託人的資金運用要求,背後需要專業化支撐,建立健全完善的資產配置體系,覆蓋全品種的投資研究和報告機制,以研究引導投資,產生良性互動。
其次,通過觀察《辦法》中對於部門設置、人員配置、績效考核方面的要求,啓示保險資管公司重視人才和隊伍建設,強化組織管理,“一個梯隊完備、激勵有效的組織才能取得卓越的業績,保持市場競爭力”。
此外,《辦法》明確要求建立投資管理信息系統、客户服務系統、風險管理信息系統,將對行業產生積極影響:自動化的投資決策和交易流程,將大大降低運營成本;投研分析依託信息系統,將更具體系化和及時性;實時的輿情跟蹤系統提升風險管理的全面性和有效性,以應對違約常態化的挑戰。“保險資管公司應積極擁抱科技,藉助技術的力量帶來管理效能的提升。科技賦能在資產管理公司發揮的作用是全方位的。”
“對保險資管公司而言,建立統一的監管標準只是起步,未來更重要的是藉此東風增進自身投資和經營能力,最終實現立足於長期資金特性,保持收益穩健、資金安全的投資風格,為資管行業提供差異化的服務。”段國聖説。
記者 仇兆燕 於文哲
編輯 李夢溪
製圖 張 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