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監管機構將審查蘋果支付規定

據外媒報道,當地時間1月17日,荷蘭消費者監管機構表示,將對蘋果公司允許約會應用開發商在荷蘭提供非蘋果支付選項的舉措進行審查,以確定這些調整是否足以滿足競爭規定。

荷蘭消費者與市場管理局(ACM)在一份聲明中稱,蘋果公司已告知他們打算如何遵守規定,該局現在將評估蘋果的回應。“作為評估的一部分,荷蘭消費者與市場管理局將與約會應用提供商和其他利益相關方進行討論。”

2021年12月24日,荷蘭消費者與市場管理局認定,蘋果公司接管所有應用內支付的處理濫用了其市場權利。監管機構要求蘋果允許在約會應用中使用第三方支付系統,並要求蘋果在2022年1月15日之前做出決定,否則將可能對蘋果公司處以最高5000萬歐元的罰款。

蘋果公司1月14日晚些時候在其開發者網站上發佈消息,宣佈公司將遵守荷蘭消費者和市場管理局的裁決。該裁決迫使蘋果公司允許第三方支付服務為約會應用提供應用內購買服務。與第三方應用內支付服務商建立聯繫或使用第三方應用內支付服務商的荷蘭約會應用,仍需向蘋果支付交易佣金。

蘋果公司補充説,它不同意荷蘭消費者與市場管理局的裁決,認為裁決 “不符合蘋果公司用户的最佳利益”,並已就該裁決向上級法院提出上訴。蘋果表示, “擔心這些變化會損害用户體驗,並對用户隱私和數據安全造成新的威脅”。

分析指出,儘管這只是針對一個國家的一類應用做出的改變,但面向第三方應用開放應用商店支付渠道卻是蘋果的重大進步。蘋果公司之前始終拒絕這種模式,這種趨勢有可能蔓延到其他國家和地區。

1月11日,韓國通信委員會表示,蘋果公司已經提交了其合規計劃,將允許應用開發商在韓國提供第三方支付選項,並降低佣金費用。2021年12月31日,印度反壟斷監管機構“印度競爭委員會”下令對蘋果公司在印度的商業行為進行調查。印度競爭委員會稱,蘋果強制應用開發商使用蘋果自家支付系統,限制了應用開發商選擇支付處理系統的權利。

目前,在蘋果網上商店上架的大部分軟件,都會強制要求用户使用蘋果系統自帶的應用內支付,蘋果公司則從中提取15%至30%的佣金,也就是所謂的“蘋果税”。據數據統計網站Sensor Tower測算,2021年,蘋果應用商店中的消費額約為851億美元,比2020年的723億美元增長17.7%。若按30%抽成佣金比例計算,僅靠“蘋果税”一項,蘋果即可獲得超過255億美元的鉅額收入。

作者:□記者 秦天弘 綜合報道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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