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120張罰單半月落地 銀行強監管態勢延續

企業預警通數據顯示,8月1日至8月15日,各級銀保監局對多家銀行及相關責任人共開出120餘份罰單,累計金額近3600萬元。從罰單內容來看,涉及違規放貸、理財業務違規、信用卡分期業務管理不規範、票據業務開展不審慎等問題。值得注意的是,有銀行因“異地第三方資金合作業務管理不到位”被罰,這種案由十分罕見。

百萬級罰單頻現

數據顯示,在這120餘張罰單中,有9張罰單金額超過100萬元,合計金額超1700萬元。再進一步看,有4張罰單金額超過200萬元,合計金額超過1000萬元。

在這120餘張罰單中,工商銀行寧波市分行被罰金額最高,為308.32萬。罰單顯示,該行存在信貸資金用途管控不到位、違規增加企業融資成本、未按規定合理分攤小微企業融資成本、信貸資金未實貸實付、受託管理的理財業務投後管理不到位、信用卡分期業務管理不規範等6項違規問題。

寧波銀行因貸款被挪用於繳納土地款或土地收儲、開發貸款支用審核不嚴、房地產貸款放款和支用環節審核不嚴、貸款資金違規流入房市、房地產貸款資金迴流借款人、票據業務開展不審慎等6項案由,被處罰275萬元。

農業銀行南平分行因存在貸後管理不到位,導致個人信貸資金流入股市、房市;員工行為排查不到位,未發現員工參與民間借貸等異常行為;貸款捆綁搭售保險產品;採取不正當手段吸收存款、發放貸款等問題被處罰250萬元。

紅塔銀行被罰210萬元。罰單顯示,該行涉及以下七項問題:監管數據報送不準確;線上貸款開展不審慎,業務發展與風險管理能力不匹配;同業投資管理不審慎,資金流入房地產領域;超借款人流動資金需求發放貸款,且形成風險;未按規定進行受託支付;信用卡透支資金流入限制性領域;貸款支付管理與控制不到位,信貸資金直接流入限制性領域或轉為本行通知存款。

違規信貸為處罰重點

從案由來看,違規信貸是監管部門處罰的重點,涉及貸前審查未盡職、貸後管理不到位、信貸資金未實貸實付、貸款資金遭挪用、貸款資金流向不合規等方面。

此外,理財業務違規、信用卡分期業務管理不規範、票據業務開展不審慎、櫃員侵佔客户資金、貸款捆綁搭售保險產等問題也備受監管關注。

值得注意的是,商業銀行與第三方機構的合作也開始受到監管關注,這種案由之前較為罕見。8月12日,銀保監會披露的罰單顯示,拜泉融興村鎮銀行有限責任公司因違規發放貸款、異地第三方資金合作業務管理不到位,被齊齊哈爾銀保監分局罰款80萬元。同時,兩名相關責任人被給予警告,分別被罰款7萬元、5萬元。

對此,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復旦大學金融研究院兼職研究員董希淼分析指出,這可能涉及該行與第三方機構合作的相關助貸業務或者聯合貸業務,同時村鎮銀行為區域性銀行,可能還與監管禁止發放異地貸款的背景有關。

中國證券報記者還觀察到,今年7月,上海銀行也因助貸業務收到罰單。罰單顯示,上海銀行存在六項違法違規事實,其中一項為“2020年7月,該行在助貸環節對第三方機構收費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

有銀行人士表示,參照此情形,不排除未來會有更多銀行與第三方機構違規合作被監管處罰。在此背景下,銀行應及時排查相關風險,加強合作機構的准入、退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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