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利潤增速創6年來最低
上週末(300773)公佈2020年年報,去年公司營收55.62億元,同比增長13.53%,歸屬上市公司股東淨利潤9.31億元,同比增長15.43%。具體業務方面,支付業務整體營收46.65億元,同比增長7.34%,收單交易金額4.34萬億元,同比增長34% ,交易筆數85.43億筆,同比增長1.91%;科技服務實現收入6.38億元,同比增長44.51%。
同時,拉卡拉公佈了2020年利潤分配預案,擬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股利人民幣10元(含税)。此外,拉卡拉也公佈2021年一季度業績預告,預計一季度淨利潤2.19億元-2.35億元,同比增長30%-40%。
雖然2020年拉卡拉實現正向增長,但回看公司2015年到2019年經營數據,2015年淨利潤同比增長163.43%;2016年淨利潤同比增長169.01%;2017年淨利潤同比增長40.19%;2018年淨利潤同比增長27.65%;2019年淨利潤同比增長34.5%,在經歷2015和2016兩年的高速增長後,拉卡拉的業績增速在逐級回落,而2020年增速則跌破20%,創下6年來的新低。
業績增長背後屢次違規 近5年來多次遭央行處罰
拉卡拉主營為支付業務,這也是金融監管部門重點監控的領域,而業績增長的背後,是拉卡拉在支付業務上的頻頻違規。1月4日,央行南寧中心官網行政處罰信息顯示,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拉卡拉”)廣西分公司因業務違規收央行3萬元罰單。
2021年1月4日,央行南寧中心支行給出的處罰原因是:拉卡拉廣西分公司因存在未準確標識並完整發送交易信息,以確保交易信息真實、完整、可追溯以及在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的違法違規行為。因此決定處以3萬元罰款。
而從2016年3月以來,拉卡拉已經多次因業務不規範遭監管部門處罰。2016年3月15日,央行發佈處罰決定,認為拉卡拉存在未落實特約商户實名制的問題,要求加強分支機構管理,並責令其自上述通報發佈之日起一年內有序停止在寧波市的銀行卡收單業務拉卡拉寧波分公司按照上述通報要求進行積極整改。
2016年10月25日,央行福州中心支行公佈處罰決定,認為拉卡拉福建分公司未按規定開展相關業務。因此對拉卡拉福建分公司處以25萬元罰款、對1名相關責任人員處2萬元罰款。
2016年12月22日,央行合肥中心支行也對拉卡拉發出警告,稱拉卡拉安徽分公司違反銀行卡收單業務相關法律制度規定。
2018年2月14日,央行杭州中心支行公佈處罰決定,稱拉卡拉浙江分公司存在未按規定建立有關制度辦法或風險管理措施的情況、存在危害支付服務市場的違規行為的情況,因此對其處以1萬元罰款、3萬元罰款。
2018年9月4日,央行長沙中心支行公佈處罰決定,稱拉卡拉湖南分公司存在對商户實名制落實不到位等情況,違反了銀行卡收單業務的相關規定。要求其限期改正並處以1萬元罰款。
2018年12月18日,央行哈爾濱中心支行公佈處罰決定,拉卡拉黑龍江分公司存在未及時將商户資料上傳至收單管理系統等情況,違反了銀行卡收單業務的相關規定。對其處以3萬元罰款。
2018年12月24日,央行武漢分行公佈處罰決定,拉卡拉湖北分公司存在對商户實名制管理不到位等情況,違反了銀行卡收單業務的相關規定。對其處以5.2萬元罰款。
2019年1月16日,央行南京分行公佈處罰決定,稱拉卡拉江蘇分公司存在商户巡檢不到位等情況,違反了銀行卡收單業務的相關規定。對其處以4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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