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網 原創稿
人民網北京3月24日電 (記者任妍)記者從財政部獲悉,為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發展,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規模納税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税銷售收入,免徵增值税;適用3%預徵率的預繳增值税項目,暫停預繳增值税。
據悉,《財政部 税務總局關於延續實施應對疫情部分税費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税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7號)第一條規定的税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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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3月24日電 (記者任妍)記者從財政部獲悉,為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發展,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規模納税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税銷售收入,免徵增值税;適用3%預徵率的預繳增值税項目,暫停預繳增值税。
據悉,《財政部 税務總局關於延續實施應對疫情部分税費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税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7號)第一條規定的税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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