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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創板IPO終止不到倆月,快可電子又想上創業板了,還涉多起訴訟……

由 聞人海瑤 發佈於 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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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剛剛結束科創板IPO之旅,快可電子很快又向創業板發起衝擊。

近期,蘇州快可光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快可電子”)提交了招股説明書,擬創業板上市。本次IPO,公司擬公開發行不超過1600萬股,佔發行後總股本的比例不低於25%。

那麼,快可電子的表現如何?其能否實現“上市夢”?

轉戰創業板


據瞭解,快可電子成立於2005年3月,由段正剛、王新林出資設立。

截至招股説明書籤署日,段正剛直接持有快可電子63.63%的股權,由於段正剛與候豔麗為夫妻關係,因此上述兩者均為快可電子的實控人。

對此,快可電子表示,本次發行後,公司實控人段正剛、侯豔麗的持股比例將會下降,但仍處於控股地位。同時,雖然公司已按照現代企業制度完善了法人治理結構,實控人仍有可能利用其控股地位,對公司的經營、人事、財務、投資決策等實施不當控制,從而損害公司和中小股東利益。

需要指出的是,快可電子此次IPO並不是其首次IPO。

據瞭解,2020年11月,快可電子向上交所提交了科創板IPO申請、並被受理。但到了2021年5月,上交所官網顯示,快可電子的審核狀態為終止審核。

這意味着,快可電子首次IPO上市以失敗告終。

然而,快可電子並未放棄其“上市夢”。

2021年6月,快可電子又向深交所提交了IPO上市申請,欲創業板上市。

可以看出,科創板終止IPO後不到兩個月,快可電子就開啓了創業板IPO之路。


單價下降、客户較為集中

據瞭解,快可電子始終專注於新能源行業太陽能光伏組件及光伏電站的電氣保護和連接領域,主要從事光伏接線盒和光伏連接器的研發、生產和銷售。

2018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下稱“報告期”),快可電子分別實現營業收入30521.21萬元、35330.35萬元、50334.53萬元、31357.06萬元,淨利潤分別為3101.54萬元、4149.21萬元、6372.66萬元、2780.88萬元。

需要指出的是,雖然快可電子的業績呈現持續的趨勢,但其產品的單價卻在持續下降。

從產品上看,快可電子主要擁有光伏接線盒、光伏連接器、配件及其他等3大產品。報告期內,光伏接線盒產生的銷售收入分別為24598.84萬元、28364.77萬元、39846.99萬元、23642.54萬元,分別佔當期主營業務收入的80.64%、80.62%、79.68%、76.28%。也就是説,快可電子每年至少有7成的收入是來自光伏接線盒。

而在上述時間段內,快可電子光伏接線盒的平均銷售價格分別為18.01元/套、17.44元/套、17.41元/套、18.23元/套。2018年-2020年,快可電子的光伏接線盒的平均銷售價格均呈現持續下降的趨勢。

對此,快可電子表示,如果公司不能研發創新推出新產品、加強成本管理、提高對供應商議價能力,將會對公司的業績造成不利影響。

除此之外,快可電子存在客户集中度較高的情況。

招股説明書顯示,報告期內,快可電子向前五大客户產生的銷售收入分別為18770.83萬元、21769.42萬元、33748.13萬元、19875.28萬元,分別佔但其營業收入的61.5%、61.62%、67.05%、63.38%。

對此,快可電子表示,若公司主要客户的經營和財務狀況發生不利變化、退出光伏領域或公司與主要客户之間的合作關係受到不利影響且無法迅速開發新的大型客户,或主要客户合同訂單無法如期執行、應收賬款無法及時回收,將會對公司的經營業績造成不利影響。


涉及多起訴訟

IPO日報還注意到,快可電子還存在未決訴訟案件。

據瞭解,2020年7月,快可電子向蘇州工業園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該案主要是快可電子訴協鑫集成科技(蘇州)有限公司、協鑫集成買賣合同糾紛案。鑑於協鑫集成科技(蘇州)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公司貨款,並經公司多次催收無果,快可電子請求法院依法判令協鑫集成科技(蘇州)有限公司支付公司剩餘貨款440.27萬元及逾期支付利息暫計1.60萬元,協鑫集成對此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2020年10月28日,經蘇州工業園區人民法院調解,快可電子與被告協鑫集成科技(蘇州)有限公司達成調解協議,被告確認欠款並達成還款計劃,被告自2020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30日期間分期支付440.27萬元貨款,如被告未能按期履行任一期款項,公司有權就全部未履行款項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此外,快可電子的子公司越南快可與協鑫集成子公司GCLSystemIntegrationTechnologyPTE.LTD.之間也存在買賣糾紛。

據瞭解,2019年4月至10月,越南快可與協鑫集成子公司GCLSystemIntegrationTechnologyPTE.LTD.簽署3份接線盒買賣合同,總金額69.80萬美元,目前仍有貨款58.24萬美元尚未支付。快可電子向蘇州工業園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對方支付剩餘貨款58.24萬美元及逾期支付利息暫計0.74萬美元,協鑫集成對此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目前,該起訴訟處於訴前調解過程中。

值得一提的是,在快可電子前次提交科創板IPO申請時,其已接受了兩次問詢,問詢內容包括一起專利訴訟。

據瞭解,2019年6月,安費諾珠海公司向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稱其為ZL201620678944.9號、名稱“連接器”的實用新型專利權的權利人,認為快可電子未經其許可,擅自使用該專利技術製造、銷售、許諾銷售、使用侵權產品獲取利益。具體而言,安費諾訴稱快可電子生產的儲能連接器-120A及儲能連接器-60A為侵權產品,構成相同侵權,請求法院判決快可電子停止侵害其實用新型專利,並賠償人民幣50萬元。

2019年7月5日,快可電子就涉案專利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無效宣告請求。2020年3月10日,國家知識產權局作出無效宣告請求審査決定書,決定維持涉案安費諾珠海公司專利權有效。2020年5月28日,一審判決快可電子停止侵權行為,並賠償安費諾珠海公司25萬元。2020年4月9日,快可電子再次就涉案專利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無效宣告請求。2020年10月21日,經審理國家知識產權局作出維持安費諾珠海公司實用新型專利權有效的審查決定。公司於2020年11月支付上述賠償款。目前,與安費諾珠海公司案件已結案。

對此,上交所在詢問函中要求快可電子説明知識產權糾紛案件是否已結案,案件涉及的快可電子產品、糾紛的具體原因、過程,判決快可電子停止侵權對快可電子生產經營的影響,是否會對持續經營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然而,在快可電子提交的創業板IPO申報稿中,其對於上述案件隻字未提。

END

記者 鄧皓天

版式 褚念穎
編輯 吳鳴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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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國際金融報網